以最大限度保全資產,減少損失為目的,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中國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成立於1999,分別是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接收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