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案件由武漢交警梳理。15、10、310時,駕駛人王某強(男,26歲)駕駛壹輛英菲尼迪牌轎車A60ZQ1,沿江岸區姜妍路由南向北行駛至三陽路路口時,先後撞向前方等候、對向行駛的5輛轎車。事故發生後,警方立即派出交警、巡警、消防人員趕赴現場,搶救傷員,處置燃燒車輛,控制駕駛員王某強。經對王某強血液檢測,涉嫌酒駕。目前,江岸警方以涉嫌危險駕駛罪、交通肇事罪對王某強刑事拘留。漢口姜妍路三陽路口發生了慘烈的壹幕:壹輛轎車在追逐壹輛出租車後失控,與對向行駛的四輛轎車相撞,其中兩輛起火,其中兩人不幸死亡,四人受傷。《武漢晚報》記者趕到現場看到,姜妍路三陽段已經完全封閉,十幾名消防官兵正在對路口兩輛燃燒的汽車進行滅火。記者註意到,另有4輛汽車不同程度受損停在馬路上,大量汽車零部件散落在馬路上。二、如何處罰醉駕(1)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處罰根據最新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妳進行約束直至酒醒,吊銷妳的機動車駕駛證,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2、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其戒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操作機動車。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二)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處罰1、刑法第133-1條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處拘役,並處罰金。2、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執行。3.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的,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以及認罪悔罪態度,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4.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期限內及時進行偵查、起訴和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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