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情節較輕;
2.有悔改;
3.沒有再次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妳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利影響。
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認定掩飾、隱瞞犯罪所依據的標準是什麽?
司法實踐中,如果買賣雙方對交易都心照不宣,而犯罪嫌疑人又予以否認,且不存在出賣人告知收受人贓物來源的供述,則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推斷犯罪嫌疑人是否“知情”。
1.如果犯罪客體是機動車,那麽直接根據法律和司法解釋法律上的明知推定;
2.如果犯罪對象是機動車以外的普通財物,則犯罪嫌疑人對贓物非法來源的“明知”程度,采用事實推定的方法判斷:壹是通過查看贓物交易的時間、地點,如夜間購買、路邊購買等,明知程度大於白天購買、市場購買;二是看贓物的品種和質量。如果贓物屬於剛投放市場的新產品,非法來源的可能性很大,因為合法所有人不會輕易出售,除非搶劫或盜竊贓物;三是看交易價格是否明顯低於市值。根據經驗,壹般賣家獲得的贓款只有贓物鑒定價值的三分之壹左右;四是看是否有正當的交易手續,賣家是否急於脫手;五是看贓物與賣家的身份、體貌的匹配度以及賣家對贓物的了解程度,等等。然後把能夠證明“明知”的基本事實和能夠反駁“明知”的基本事實分別列出來進行分析比較,再結合人的經驗和邏輯的壹般規律來判斷哪壹方的事實和理由更充分可信,最後推導出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的結論。
綜上,只要掩飾、隱瞞犯罪不是數罪並罰,且判處較輕犯罪的期限在三年以下,就可以適用緩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緩刑的適用條件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緩刑。其中,未滿18歲的人、孕婦和已滿75歲的人應暫停服用:
(壹)犯罪情節較輕的;
(二)有悔改表現的;
(三)沒有再次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其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可以根據犯罪情節宣告緩刑,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人員。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被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