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2020年2月7日,河南省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對原告郭錫寬、杜新誌、姚策訴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原告姚策訴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兩案進行公開宣判。
在郭錫寬、杜新誌、姚策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壹案中,法院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郭錫寬、杜新誌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賠償姚策精神損失費20萬元;賠償杜新誌尋親交通費1193.5元;賠償郭錫寬誤工費6400元。
在姚策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壹案中,法院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姚策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及其他費用* * *共計361312.94元(已支付100000元,尚待支付261312.94元)。
擴展數據:
法院判決的理由:
審判長:父母的監護、撫養、教育、保護以及父母對子女的關心和愛護,是壹種基於血緣關系的權利,與身份密切相關,對每個公民都至關重要。
郭錫寬等三元告知被告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案。醫院作為專業醫療服務機構,對在該處出生的新生兒負有高度的照顧和保護義務,淮河醫院對其醫院發生“抱錯”無異議。這個過錯導致姚策與親生父母分離了28年,28年後姚策認了親生父母,但他已經患有肝癌。姚策在見到杜新誌和郭錫寬後,精神上受到了嚴重的痛苦。
在姚策訴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案中,由於淮河醫院診療行為不規範、管理不善,導致病歷缺失,姚策未按原開封市衛生局相關規定及時接種乙肝疫苗,發生“抱錯”事件,應認定淮河醫院存在重大過錯。
但肝癌的發生不僅與防疫有關,還與個體差異、生活經歷等因素有關。因此,法院判決淮河醫院對姚策目前肝癌造成的合理損失承擔60%的民事賠償責任。
北夜新視界——姚策,壹個因錯誤改變人生28年的年輕人,病危。律師:如果流血不止,他會有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