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

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

記錄不同於協議,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申請國家賠償,時效期間為兩年。

3.發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什麽賠償?

四、贍養關系的形成,繼子女應當贍養繼父母。

五、未辦理收養手續,贈與不受影響。

六、申請勞動仲裁,可以考慮自己的方便。

七、不履行協議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中介問題

書面記錄不同於協議,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

李先生問:我的親屬因人身損害賠償糾紛,與糾紛另壹方當事人到司法所,在人民調解員的主持下進行調解。雙方在調解書上簽字。現在發現調解書上的情況和執行情況不完全壹致。調解筆錄和調解協議有什麽區別?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是什麽?

潘律師回答:人民調解是壹種平等、自願、自由的糾紛解決方式,可以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根據《人民調解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可以制作調解協議書。當事人認為沒有必要制作調解協議的,可以采用口頭協議,人民調解員應當記錄協議內容?。本條內容和人民調解員主持調解過程中雙方所說的話構成調解筆錄。因此,調解筆錄雖然不是對雙方當事人有直接約束力的法律文書,但在壹定程度上是壹種能夠證明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內容的證據。

此外,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協議履行。但是,當事人對調解協議的履行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有爭議的,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也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審查調解協議,依法確認調解協議的效力。經人民法院依法確認的生效調解協議,壹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另壹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補償問題

申請國家賠償的時效期間為兩年。

劉先生問:我現在退休了。我在1959被錯判勞教壹年,在1985被執行機關平反。現在可以向國家申請賠償嗎?

潘律師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侵犯人身權的,受害人有獲得賠償的權利:

(壹)非法拘禁或者非法采取行政強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其他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毆打、虐待或者唆使、縱容他人毆打、虐待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四)非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需要註意的是,我國國家賠償法的實施時間是1,995,1。按照法律不涉及過去的原則,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不能適用於1959年發生的事實。其次,我國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九條第壹款規定?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的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之日起計算,但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間不計算在內?劉先生從1959被勞動教養到現在已經40多年了,明顯超過了申請國家賠償的期限。綜上所述,劉燦先生的這種情況不再依法獲得國家賠償。

發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什麽賠償?

廖先生問:5月8日,妻子發生交通事故受傷,事故認定書確認對方全責。現在她已經出院了,我想知道我可以索賠什麽賠償項目?

黃律師解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受害人人身損害,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因日常生活需要增加而支出的必要費用和因喪失勞動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支出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和後續治療費。此外,受害人還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支持問題

形成撫養關系,繼子女要贍養繼父母。

王女士問:我07年離婚,孩子跟著我。我前夫再婚後沒有生育。現在我想照顧我的孩子。我的孩子長大後會贍養後媽嗎?此外,前夫壹直沒有按照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孩子的生活費,有的已經兩年多了。還能要求他支付未付的生活費嗎?

黃律師解答:根據婚姻法的規定,與繼父母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應當贍養繼父母,同時不免除對生父母的贍養義務。父母有撫養教育孩子的義務。撫養費給付請求權基於身份關系,具有人身屬性。只要雙方的身份關系沒有消除,權利人就可以根據身份關系主張權利,妳的孩子可以要求妳前夫支付還欠的生活費。

有撫養關系,繼父的財產可以繼承。

蘇女士問:我媽再婚的時候,我才12歲。現在繼父已經去世,留下壹套房子。我有繼承權嗎?

黃律師解答:根據《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子女是父母的第壹繼承人,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所以,只要妳和繼父之間存在撫養關系,妳就有權繼承繼父留下的財產。

未辦理收養手續的,不影響贈與。

秦女士問:辦理收養登記手續了嗎?養母?把房子送人?養女?並公證,內容是:?養母?把房子送人?養女?。贈與關系是否有效?

黃律師答: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只是?養母?把房子送人?養女?意思表示真實,沒有特別約定?收養關系有效?作為贈與生效的條件,贈與關系有效,贈與關系不會因為收養關系無效而無效。

申請勞動仲裁,可以考慮自己的方便。

蘇先生問:我在江西壹家註冊建築公司工作兩年多了,壹直在南寧上班。公司壹直沒有和我簽訂勞動合同。現在公司無故辭退我,我想申請勞動仲裁。我可以在哪裏申請勞動仲裁?

黃律師解答: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壹條規定,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可以根據對自己有利的條件、生效文書的有利執行等因素綜合考慮管轄。

不履行約定的,定金加倍。

鄭先生問:我打算租壹塊地。我已經和出租人達成協議,交了幾千元定金。現在出租人把土地租給別人。我能要求他加倍押金嗎?

黃律師答:當然。根據《擔保法》第八十九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 上一篇:打架去派出所保釋流程是什麽樣的
  • 下一篇:法律援助案件補貼標準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