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再審必須要律師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法院並沒有規定再審案件壹定要律師,要不要聘請律師由當事人自行決定,但最好委托代理律師案件。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 委托代理人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壹)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第五十九條 授權委托書 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第壹百九十九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壹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再審案件審理程序是怎樣的
裁定再審的案件,就進入了再審審理階段。根據民訴法186條的規定,裁定再審的案件,發生效力的判決和裁定是第壹審法院作出的,再審案件按照壹審程序審理,再審判決、裁定可以上訴;裁定再審的案件,發生效力的判決和裁定是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照二審程序進行審理,再審判決、裁定是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對於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案件,要按照二審程序審理,所作判決、裁定是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 再審案件的審理和普通案件的審理程序上基本相同,要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審理的期限規定也應該按照通常的規定。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法院並沒有規定再審案件壹定要律師,要不要聘請律師由當事人自行決定,但最好委托代理律師案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進行法律咨詢。
上一篇:單純的醉駕案律師費是多少下一篇:範健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