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指定的律師是否有償接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指定的律師也需要收錢,但是不能向當事人收錢。而是希望法院從法律援助專項資金中給,而且報酬比較少。現實中,還是有很多人加入法律援助的行列。這些人主要是兼職律師,壹年要打壹次官司,保證自己的律師執照不會被註銷。另壹方面也能滿足他們那點點正義感。
法院不會給每個被告都指派律師。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只有在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和審判的情況下,才能委托律師。這兩個案件都是“法律援助”,不向當事人收費。
只要是法院指定的辯護律師,就意味著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者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都是免費的,不需要被告人付費。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本人或者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定律師為其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
2.法院可以指定律師為什麽樣的人辯護?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其本人或者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定律師為其辯護。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定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
綜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指定律師辯護是不收費的,但作為被指定的律師,可以獲得壹定的報酬。國家設立了法律援助基金,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包括中心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免費辦理援助案件。律師辦完案件後,將卷宗裝訂好交回法律援助中心,再申請法律援助基金支付代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