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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用鑰匙刮別人的車。法律上是怎麽定義的?

屬於故意毀壞財物的違法行為,應處以拘留罰款。造成損失5000元以上,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搶奪、搶劫、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第三十三條【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造成公私財產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聚眾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

擴展數據:

2017 5月19日18時左右,周先生駕駛壹輛紅色豐田雷淩到玉林市玉州區蔣斌路某小區朋友家吃飯。23時許,周先生準備回家,發現自己停在路邊的車被刮花,遂報警。

接報後,環東派出所民警立即展開調查。在調查過程中,從7月23日到9月7日,他們都接到過汽車被刮花的報警。經附近監控,鎖定犯罪嫌疑人李某,於2017+19年10月9日零時許,在玉林市玉州區路某小區內將後門看守人李某抓獲。警察立即對李進行了訊問,他對刮他人汽車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據李某交代:2017年5月9日21時許,家住玉林市玉州區路某小區的李某因發現其雜物間門口附近停有壹輛車,影響其出入,遂心生不滿。趁周圍無人時,用摩托車鑰匙劃傷了周先生停放的壹輛紅色豐田雷淩轎車。

7月23日22時許,李用同樣的方法將陳先生停放在同壹地點的壹輛紅色本田轎車劃傷(損失1200元)。8月11日22時許,李將易女士放在此處的壹輛黑色大眾轎車刮花(損失1000元)。

9月7日22時許,李某用同樣方法將龐女士停放在同壹地點的壹輛香檳色寶馬車劃傷(損失4380元)。?綜上,李故意毀壞他人財物4次,損壞汽車總價值7780元。

壹、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李多次故意毀壞財物,酌情從重處罰。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中國法院網-男子多次故意刮蹭汽車被判10個月。

中國人民網-治安管理處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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