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以前叫法律考試,意思是通過了就可以做律師,申請律師執照。改革後,只有通過司法考試的人才有資格擔任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當然,法官、檢察官要通過公務員考試的時候,現在參加法官、檢察官公務員考試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妳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而律師只有取得國家司法考試合格證書才能報考律師執照。
目前報考司法考試必須是本科及以上學歷。A類是指妳的分數達到了當年司法部規定的及格線,壹般是360,而B類是寬松區,壹般是比較差的地區,低於A類的分數,也是司法部規定的分數。但是從形式上來說,如果妳拿了B,比如妳想當律師,妳只能在壹個比較寬松的區域執業。
考試2天,壹* * * 4卷,前三卷都是客觀題,也就是說都是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必須畫壹張答題卡。每張試卷100題,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50題,每題2分,即壹張試卷滿分為150分。第四卷是主觀題,也就是主觀題,大概包括刑法、民法、主要部門法案例分析、司法文書(不壹定,2006年沒有司法文書),然後是兩道論述題,占比較大的分數。
第壹冊:憲法、法理學、法制史、三國(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經濟法;
第二卷考試: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
第三卷:民法,民事訴訟法,商法(包括很多亂七八糟的公司法小法如拍賣法,證券法,銀行法等。);
第四卷:綜合評價和主觀寫作。總的來說就是考幾個大的部門法案例,以及憲法學、法理學、行政學的理論分析。
我去年通過了司法考試。綜上所述,司法考試壹定要有足夠的時間反復學習,因為內容太多太復雜,但是準備時間不能太長。去年5月份開始,9月份看的時候,看到書就想吐。到9月中旬考試,根本上不了書,5-7月壹定要好好把握。只要基礎紮實,我就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