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未逃脫法律制裁,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只能是牢獄之災。
事發當天,雙方發生矛盾。
事情發生在2020年9月1日。嫌疑人和受害人都不開心。雙方都沒能恢復理智,尤其是嫌疑人。他們也喝酒。或許是在酒精的作用下,嫌疑人完全失去冷靜,拿起壹把尖刀刺向受害人。結果受害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本該解決的矛盾最終變成了壹死壹留。其實回過頭來看,真的不值得。
沖動的代價是“致命的”
人們常說“遠親不如近鄰”。如果鄰居相處得好,久而久之就會成為朋友甚至親戚。當然,鄰居在生活中難免會有小的糾紛和矛盾,但在我看來,那些問題都是可以解決的。
退壹萬步講,就算是大摩擦,大不了兩家人見面不說話,從此形同陌路。或者嚴重的時候,雙方可以對簿公堂,讓法律來評判對錯。這都是可行的。
但壹旦沖動行事,後果不可估量。就像這個案子,雖然我不知道雙方的矛盾是什麽,但是傷害他人致死總是不對的,而且我已經觸犯了法律,必然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另外,我國對故意殺人罪的量刑力度還是很大的,從有期徒刑到甚至無期徒刑不等。矛盾不解決,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實在是得不償失。
喝酒可能是沖動的罪魁禍首。
從警方的報告中我們可以看出,嫌疑人當時處於酗酒狀態,可能也正是這壹點讓嫌疑人有了沖動的行為,所以我認為喝酒是沖動的罪魁禍首。尤其是在心情不好或者情緒低落的情況下,很容易做出不正確的行為。
2010,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批準逮捕。據悉,該嫌疑人當晚喝了六瓶啤酒,隨後情緒低落,將其殺害。
2016大連壹男子因飲酒致死,報警投案自首。
我覺得這樣的案例很多。在酒精的作用下,大腦很容易失去冷靜思考的能力,人的判斷能力也會隨著酒精的強弱而下降。可能酒醒之後才發現,他們做了這麽壹件蠢事。
最重要的是,酒精還會影響中樞神經系統,導致記憶力下降、情緒高漲甚至酒精中毒。這些難道還不能引起人們的註意嗎?
寫到最後
無疑,這壹事件令人心碎。前壹秒妳還活著,下壹秒妳就和家人陰陽相隔,這是任何人都無法接受的。
不可否認,犯罪嫌疑人罪大惡極,正是因為壹時沖動,才被剝奪了壹條生命。但我覺得犯罪嫌疑人醒來後也後悔了。也許他沒有料到自己會做出這樣的事。當然,不管怎樣,事已至此,任何理由都不能成為殺人的動機。
通過這件事也警示我們,開心的時候喝壹點酒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要知道酒量在哪裏,千萬不要沖動的去喝酒,否則會後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