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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警察開槍誤擊致人死亡,家屬起訴得訴求是什麽?

2018年7月11日淩晨左右,廣西博白縣民警在道路上設卡執法,在檢查車輛的時候有壹輛面包車強行沖過了警察檢查車輛的卡,這種行為危及到了民警和周邊車輛的安全,在追逃的過程中,民警開槍射擊了正在逃離的面包車的輪胎。但是並沒有擊中輪胎,而是擊中了副駕駛位上的陸姓男子,最終陸姓男子不幸身亡。

陸某的家人認為這種情況不應該開槍射擊,也沒有必要開槍射擊。而民警開槍射擊的行為,是違反了規定的。所以,要求申請國家賠償250萬。陸某家屬的這個申請並沒有得到公安機關的回應,所以陸某家人將公安機關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250萬。

博白縣人民法院判定民警開槍的行為是合法正當行為

陸某所乘坐的面包車輛是用於走私的面包,車輛所以警察在社卡檢查的時候,才會發生沖卡的行為。這才有了警察開車追趕他們的結果。

在追趕的過程中,陸某所乘坐的面包車不願意停下來接受檢查。所以,民警有權力鳴槍示警,在民警進行鳴槍示警之後,面包車依然沒有停下來的跡象。所以,民警才決定了向面包車的輪子開槍,為的是打爆面包車的輪胎,從而阻止面包車繼續逃逸。

從這整個過程來看民警的壹切行為都是為了阻止面包車司機逃逸,他所做出的決定都是有法律依據的,都是合理的。

所以法院在初次審理這個案件的時候駁回了陸某家人的訴求

陸某家人所訴求的理由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法院有駁回陸某家屬的申訴的正當理由,陸某的家屬也有支持自己論點的理由

陸某的家屬認為,陸某在事發之前根本不知道這輛面包車是用於走私的面包車,陸某只是過去答應了朋友幫助朋友開面包車而已。因為陸某沒有正式的工作,平時也只是接壹些拉貨的活,才能勉強維持生活。所以,陸某接下了這單生意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誰也想不到,也很難判斷出自己所開的車拉的是走私的物品。

而且,陸某當時在副駕駛對面包車的駕駛權並沒有足夠的控制力,就算陸某想要將面包車停下來讓警察來檢查面包車也是沒有能力做到的。陸某就像是這場追逐戰中的壹個局外人壹樣,最終的結果是被警方誤傷導致死亡。

陸某家人不服判決再次上訴

陸某家人在得到壹審判決的結果之後並不服氣,所以決定上訴。二審判決是由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結果和壹審保持了壹致,駁回了陸某家人的上訴。

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面包車司機的行為屬於暴力行為,抗拒執法行為,是以危險行為。而民警是持槍民警,面對有暴力行為的犯罪嫌疑人是有權利開槍示警的。而且民警的目標並不是面包車司機和陸某,所以在程序上來講,該名開槍的民警是合理合法的。

結語

做事情前要謹慎,壹切行為要依法。

關註我,壹起品味社會百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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