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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復正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和國家部委的關系

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2007年6月,1發來《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審查意見》,認為國務院無權制定該辦法,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

2.2007年6月5438+10月,滄州15名律師聯名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審查

3.2007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壹份《函審建議書》,理由是該條例與國家標準化法相抵觸。

在國務院。

2006年6月5438+0和6月5438+00,我給溫總理寫信,說會見律師難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沖突,建議國務院修改。

2.2007年3月,國務院寫道,“變更或撤銷,& lt建設部《工程建設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lt農業部標準化管理辦法> 3。法規和

3.2007年6月,國務院寫了《公安部審查建議書》,理由是該規定與我國行政處罰法和行政許可法相抵觸。答復將由專家研究處理。

4.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開報告和建議》提交國務院。國務委員馬凱批示,建議內容基本解決。

5.2008年5月23日,國務院收到壹份《關於建議國務院以法律法規形式規範“降半旗”的書面建議》。

6.2008年6月6日165438+2008年10月6日,關於微軟黑屏事件的立法建議提交國務院。

7.2009年6月165438+10月18,我給國務院寫了壹封信,“建議錢學森降半旗”,並附上“建議國務院規範“降半旗”。

8、2012 12 13他給國務院辦公廳寫信,建議修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3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與國家部委

自2001以來,韓復正通過公益訴訟或建議的方式,直接或間接與國務院十幾個部委打過交道。2008年5月1,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舉報和建議由國家質檢總局、衛生部、城鄉建設部向國務院提出,並在國務院領導批示下積極整改,屬於間接方式。下面是簡單明了的:

1和2001年5月,為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他們給當時的信息產業部和國家計委領導寫信,表示中國電信等“休息日”按全價收取長途電話費,要求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2.從2001,11,中國電信等“休息日”全價收取長途電話費,到國家計委走行政復議程序,再到北京市壹中院起訴,法院不予受理。

3.2002年6月5438+10月,因對壹起當事人鐵路運輸損害賠償案件的法律援助,就違反《鐵路旅客運輸損害賠償規定》4萬元法定限額壹事,向鐵道部提起行政復議程序,鐵道部回復。因為該規定是國務院批準的,所以會按照相關程序進行修改。2007年7月,國務院將已執行近13的4萬元補償金額改為15萬元。

4.2002年3月,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他到信息產業部申請行政復議,要求其對中國電信集團等取消“休息日”國內長途電話費減半的行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後來他走行政訴訟,法院不受理。

5.2002年3月,為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國家計委、財政部和信息產業部分別經過行政復議程序,要求其修改或廢止固定電話月租費四級收費的規定。走行政訴訟後,法院不予受理。

6.自2005年9月起,為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了法律的尊嚴等。,我們曾就不使用“規範漢字”、違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等問題去過原國家文物局。前scaa接受了我的要求,並從2006年6月1日開始糾正機票中存在的問題。中國國內機票20多年的漢字不規範問題基本解決。

7.2007年3月,為打破近20年來有關行政部門以營利為目的壟斷國家標準的局面,使公民能夠自由、便捷地使用各類國家標準,向國家質檢總局提起行政復議,要求其依據國家標準化法的具體規定,向全社會發布所有國家標準,以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後來他走行政訴訟,法院不受理。

8.2007年5月,為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推動國家早日制定行政事業性收費法,原民航局就機場建設費進行復議和行政訴訟,最終被法院受理,北京高院判決韓復政敗訴。韓復政沒能撼動已經執行了15年的“機場建設費”。本案是我國首例機場建設費行政訴訟。

9.2008年6月5438+10月10,為保護億萬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向國家發改委和原信息產業部申請取消固定和移動電話月租費;

10,2008年10月26日65438+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價格聽證權等。,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交了《關於制定消費者委托申請價格聽證具體辦法的議案》。2月5日,國家發改委回復,“我們正在修訂《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新的聽證辦法中會明確。"

11,2008 10 15為了維護工傷職工的權益,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提出了關於制定統壹規範的工傷限制規定的議案。

12,2009年4月23日為維護億萬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向國家發改委發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國家發改委公開每月手機資費成本監審的區間及其成本監審報告。

2009年4月23日,13,為納稅人的權利和法律尊嚴,向商務部發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商務部公開8名副部長、5名部長助理任職的法律依據,以及上壹年度全部經常性支出、工資、辦公費,理由是該部副部長、部長助理人數違反國務院組織法第九條的規定。商務部書面回復,他的職務是按法定程序任命的,其他也是按法律和標準執行的。

14,2009年6月15,為了納稅人的權利,向財政部提交了撤銷寶馬、奔馳入圍公務用車名單的議案。財政部回復,已轉財政部相關業務司研究。後來我向社會承諾,公務車首選國產品牌。

15,2009年7月1,為保護消費者權益,規範政府行政行為,於6月30日向國家發改委提交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公開成品油調價中22個工作日的計算方式和方法以及成品油成本監審報告。

2009年7月5日16,要求國家發改委(NDRC)取消6月30日成品油調價,並建議NDRC公開道歉。對此,國家發改委專門向社會公開說明。

2017,2010,1,為了法律的尊嚴和《文物保護法》的完善,向國家文物局發送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其依法公開有關曹操墓的政府信息,並公開曹操墓的認定標準。文物局28日在其網站公開回復。

2月3日,18、2010不服文物局答復,以國家文物局同意鑒定或認定“曹操墓”程序違法無效為由,向國家文物局提起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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