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如此,在《弱肉強食》節目中,參與節目的女明星李烈音潛水捕獲了被泰國政府部門列為瀕危保護動物的庫德林烏龜,並與其他人同吃。根據泰國當地法律法規,捕捉Ku犰狳將被處以最高2萬泰銖或5年以下有期徒刑。直到那時我才知道,他們在計劃中非法打撈的超大牡蠣的學名是“Ku蛤蜊”。不是那種可以麻辣炒或者醬油爆的。這是壹種受保護的稀有動物。中國也將其列為“中國壹級海洋動物保護”。
畢竟“大貝殼”在泰國的保養水平相當於我們中國的熊貓寶寶。它是泰國佛教徒的珍寶之壹。雖然節目第壹時間道歉了,但是在泰國人眼裏並沒有認識到這壹點。心態很強,負責人重視。“這是既定的刑事犯罪,每個人都不容易撤回指控。就算女藝人沒有泰國,大家也會根據警察找她。”很多人覺得這位漂亮小姐很慘,被節目組“指責”了。
漸漸地當她潛入深海時,她發現了壹個拔不出來的“大貝殼”。然後她浮出水面,問哪個節目是什麽。被告是“海鯛”。然後她下來做了第二次嘗試。但是沒有出來。但是,有些人有壹個“餿主意”,認為可以把那些沒有嵌進去的“牡蠣”拔出來。第三次,她終於明白了。如果知道她手裏拿著的是“五年牢飯”,會不敢打她...參加節目很興奮很開心,這壹定是最正常不過的正常情緒,但是誰也沒有想到,這背後有壹個監獄。有人認為這壹切都是節目組的錯,李烈音不應該承擔責任。因此,有網友在青瓦臺網站上抗議,稱這壹事件都是節目組“弱肉強食”的疏忽造成的,李烈音本人沒有任何義務。他期待政府部門同意,讓節目組承擔這次事件的責任。
在分析、研究和訓練深潛時,潛水指南壹直規定排水前不要接觸海洋動物,更不要說抓東西吞下去。所以即使妳周圍都是魚,只要睜開眼睛看壹看就好了。作為壹名工程潛水,我們應該了解深海維護的必要性,以及人類活動對海洋動物的危害。作為壹個向群眾播放視頻,在大自然中拍攝的節目,無法理解它必須承擔的義務。節目組怎麽可能不了解珍稀動物的養護,第二就是出國留學需要關註當地的政策法規,沒必要提前了解。如果有問題,就會變成壹個無知的人,不會心虛,試圖解釋。
平時我們去玩的時候,也要提前查壹下當地的風俗禮儀知識,做壹個導遊手冊。作為壹個完美的節目組,第壹次錄制視頻,第壹次出國留學,已經不是第壹次了。怎麽可能都不清楚?就是輕松,失落,僥幸,違背了作為野外生存節目應該傳達的使用價值,不管什麽能做什麽不能做,只懂吸引眼球和營銷手段。節目組和相關工作人員被問責的是9012。他們怎麽可以故意違背基本常識,觸犯法律...如果他們不追究責任,那麽下次他們不認識節目組或者他們的知心朋友,或者那些善於學習的人,他們會怎麽做?
就算無知,犯了錯,也會犯錯。如果妳應該提起訴訟,妳還是會提起訴訟。沒有人會那樣做。但是,壹方面,毫無疑問,這位著名的女演員主觀上和故意上都沒有違規,另壹方面,方便說……應該不是她。有壹點必須確立:個人知識儲備壹定要有邊界!巨蚌瀕臨滅絕的信息,如果不是因為相關技術專業的誕生,或者是他們沒有特別關註這些信息(註意不是國家對於著名演員本身的信息),都不能認為是正常的。即使妳知道妳需要參加壹個野外生存計劃,妳還是會作為自己錯過壹些信息。單個人是逃不掉的難題,但是節目組就不壹樣了。作為壹個完美的節目組,妳需要去壹個省做節目。有沒有壹些基礎課是必須要上的?
比如妳在野外生存是最基本的,掌握當地綠色生態,提前註意哪些“高壓線”不用踩(比如哪些有害微生物要繞開,哪些維護微生物不要碰)。節目組作為壹個“群體”,也比我自己更容易找到足夠多的復合型人才作為技術支撐點,來防範這種很可能惹事的風險隱患。但很明顯節目組並沒有,甚至基於部分網友的反饋,知名演員在不確定的情況下主動向節目學習。結果節目組毫無疑問的回應是“搶著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