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緩刑算是受過刑事處罰嗎

緩刑算是受過刑事處罰嗎

法律分析:緩刑指對被判處壹定刑罰的罪犯,在壹定期限內附條件地不執行所判刑罰的制度,是對刑罰的暫緩執行,其執行形式為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是刑罰的壹種執行方式,仍然屬於受到刑事處罰。緩刑,是定罪後,刑罰暫緩執行。壹般法院會判決壹個緩刑考驗期。只要考驗期經過,犯罪人沒有違法緩刑的相關的規定,那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宣告緩刑的前提是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確定無疑的刑事處罰,緩刑不過是刑罰的執行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壹)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五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第七十六條 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 上一篇:黑貓投訴幫組律師要收費嗎?
  • 下一篇:記得妳簡介及詳細資料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