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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認定婚姻無效,就意味著當事人之間不存在夫妻關系,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財產。那麽在婚姻無效的情況下,如何分割雙方的財產呢?無效婚姻中的財產分割與非法同居中的財產分割不同,但有很多相似之處。下面,邊肖將為您詳細解答。
壹、婚姻無效時如何分割財產
無效婚姻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因為無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無效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能作為普通財產處理。
是指* * *各方按各自對* * *的出資比例分享財產。當然,並不是說所有無效婚姻在分割財產時都完全按照上述規定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經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案件的意見》第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非法同居案件,應當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適當分割。”此外,還有兩項特別規定:
1.非法同居期間,壹方患有嚴重疾病且未治愈的,分割財產時應當予以適當照顧,或者由另壹方給予壹次性經濟補助。
2.同居期間,壹方死亡,另壹方是依靠死者贍養且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人,或者另壹方對死者贍養較多,可以給予適當繼承。這些規定雖然是針對未經婚姻登記的非法同居關系,但對無效婚姻也有指導意義。
二、同居關系解除後財產如何分割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經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案件的若幹意見第10條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雙方在同居期間所得的收入和財產,按普通財產處理。
2.這裏需要明確的是,只有雙方在同居期間所得的收入和同壹出資分配的財產才作為* * * *處理,即同居期間壹方的個人財產仍歸壹方所有,在無法區分所有權的情況下壹般認定為* * *同壹財產。
3.《關於適用婚姻法的若幹意見》第八條規定,分割財產應當兼顧婦女、子女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根據對同壹財產的貢獻、出資比例等多種因素妥善處理分割事宜。
雖然無效婚姻和非婚同居的本質不同,婚姻無效或解除同居關系時的財產分割按同壹財產處理,但法院處理此類案件的具體原則不同。但這畢竟與他們自身的利益息息相關,所以邊肖建議,遇到此類糾紛時,最好先咨詢專業律師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