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區法律援助中心是壹家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旨在為經濟困難、法律無知或其它原因而無法承擔訴訟費用的人提供法律援助,並保障其合法權益。該中心的具體接待時間是周壹至周五,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 至 4:30。值得註意的是,該中心不接受電話咨詢及網絡咨詢,需要當事人親自前往中心進行咨詢並進行相關手續。同時,為了更好地為當事人提供幫助,嘉定區法律援助中心也提供多種服務方式,如法律咨詢、代理訴訟、法律培訓、公益法律服務等。在接待時間外,當事人也可以通過中心網站或者微信公眾號等途徑獲取相關信息與服務。總之,嘉定區法律援助中心的設立旨在為無法承擔訴訟費用的人提供幫助和支持,如果需要法律援助,請及時咨詢該中心。
嘉定區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哪些方面的法律援助?需要符合哪些條件才能獲得法律援助?嘉定區法律援助中心主要為經濟困難、法律無知或其它原因而無法承擔訴訟費用的人提供法律援助,包括法律咨詢、代理訴訟、法律培訓、公益法律服務等多個方面。需要獲得法律援助的當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家庭年收入低於區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線;2.訴訟涉及的權益沒有存在過錯或違法行為;3.沒有收入或者收入非常低,無力承擔訴訟費用。具體情況需要當事人提交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後確定。
嘉定區法律援助中心積極履行職能,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援助服務,提升了公正司法和法制建設水平。如果需要法律援助,請及時前往該中心進行咨詢和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五條 法律援助中心應當及時受理申請,並認真審核申請人的經濟狀況、案件情況等情況,作出是否為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提供法律援助的決定。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應當在法律援助範圍內予以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