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聘請律師應考慮以下因素:
1.這個案件嚴重嗎,涉案金額大嗎?
2、法律知識強;
3.妳有時間處理這些具體問題嗎?
4.經濟富裕嗎,因為要花律師費。
律師可以幫助當事人分析案情,利弊。任何訴訟都是權利義務之爭。相當多的當事人對法律知之甚少。聘請律師後,熟悉法律和程序的律師可以幫助分析案情,有困難的律師可以幫助當事人調查證據。當事人聘請律師後,律師可以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獲取對當事人有利的有關證據材料。律師也有權查閱案卷,全面了解案情。這樣就為當事人打好官司,切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更大的可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