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庭前會議上,老容止及其辯護人表示不申請回避。法院主要要求檢察院和老及其辯護人在2022年6月14日的庭前會議上對老案的報告發表意見,對庭前會議未達成壹致意見的情況發表意見。目前上午的庭審已經結束,下午將繼續庭審。
公開資料顯示,老容止出生於1974,18歲畢業於九江師範學校,分配到九江某學校。當了壹年老師後,老容止認識了壹個比她大10歲的已婚女人——法英。1996,老容止停薪留職後和發子英壹起離開了九江。這兩個人逃了很多地方,參與了7個人的謀殺。法子英在合肥作案時被抓,2月28日被槍決,1999。
今天下午(18),法院將正式開庭審理此案。上訴人可以根據壹審查明的事實提出上訴理由。
1
法院駁回了老撾容止提出的管轄權異議。
8月18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對老容止案進行二審。老容止出庭時穿著防護服,戴著護目鏡和口罩。因為她抱怨說她是聾子,她的辯護人暗示老容止在漫長的審判中可能會感到不舒服,法官允許老容止摘掉她的護目鏡和防護服帽。老容止在上午的庭審中狀態穩定。
庭審中,老容止提到,她不同意檢察院對她提起的涉嫌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的指控,對壹審判決的刑事部分提出上訴。
上午,法庭主要要求檢察院、老容止及其辯護人就2022年6月14日庭前會議上報告的相關情況,以及庭前會議未達成壹致意見的情況發表意見。
合議庭未能達成壹致意見,包括管轄權異議、壹邊倒的審理、同步錄音錄像與筆錄的區別、常州案被害人是否應當出庭作證、老申請(法英之友)、孫祖利(老同學)出庭作證、合肥尹案中對尹妻所作書信、筆記的辨認等問題的辯論。
在管轄異議問題上,老容止及其辯護人提出,法英英被抓獲後,老容止案件由合肥警方受理,南昌公安已移交合肥。而且,尚未生效的老容止壹審判決與法子英的判決存在10的實質性差異。
檢察院認為程序正當,法英案相關材料已表明老容止“另案處理”、“在逃”。老容止犯南昌案後,當地公安已介入,管轄權異議不成立。法院當庭駁回了管轄權異議。
法官允許老容止摘掉護目鏡和防護服帽子。
2
檢方:不存在疲勞審判。
關於老容止及其辯護人提出的排除非法程序問題。老容止和他的辯護人認為,老容止的審判涉及疲勞。在廈被捕後移送南昌公安機關,按照規定,對老的審訊不得超過24小時,而公安機關訊問老的時間精確到23小時58分,僅差2分鐘。疲勞審訊是否應該基於老容止的感受,這構成了老容止無法承受的痛苦。
關於疲勞訊問的問題,檢察院提到,在對老容止的訊問過程中,辦案人員充分保證了老容止的休息和飲食,並多次詢問老容止是否需要休息。老容止回答說他不需要,並在審訊期間把香煙和水還給老容止。
老容止訴稱,2019年2月5日,她受到調查員威脅,壹心求死,怕挨打,所以在核查報告上簽字。辯護人老容止提出,調查人員還為老容止購買了化妝品和口紅。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壹種致幻物質,但我懷疑它是用來騙老容止的。
↑老生橋17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外接受紅星新聞采訪。
三
合肥案筆跡鑒定問題將進壹步核實。
合肥案中的筆跡鑒定。老及其辯護人提出,公安機關此前已排除筆跡為兩人所寫,筆跡鑒定報告有6頁,而尹的妻子提到的只有3頁。不知道哪三頁是尹老婆說的。另外,不排除字跡是法英寫的,申請鑒定法英的字跡。
檢察院表示,根據筆跡鑒定,紙條上的壹些字是老容止寫的。此前公安機關僅推斷為壹人所寫。筆跡鑒定也是合法的。關於筆跡鑒定問題,法院表示可以在法庭調查階段進壹步核實,筆跡鑒定人員會出庭作證。
關於老申請(法英的朋友)孫醉(老的同學)出庭作證壹事,法院認為以前確實認識法英,但不是從犯。法英出獄時,他並沒有出獄,劉軍也不願意出庭。合議庭同意劉軍不出庭,孫建利也不需要出庭。
午休時,老的姐姐說,老的律師在開庭前會見老時,老提到法英多次威脅過她,劉軍也曾被法英威脅過。老容止修女認為老容止受到了法英的恐嚇,而老容止因為擔心家人會被法英殺死而和法英待在壹起。
常州案被害人應否出庭作證。老容止及其辯護人說,長州案被害人壹審沒有出庭質證被告人,是壹種逃避。被告也有質證權,要求他們出庭,如果他們有權利的話。檢察院提到,常州案壹名被害人身患疾病,正在接受化療。在此之前,他們已經向公訴機關如實陳述了事實,他們認為案件涉及隱私,不願意出庭。合議庭決定不傳喚常州案兩名被害人出庭。
今天下午(18),法院將正式開庭審理此案。上訴人可以根據壹審查明的事實提出上訴理由。
四
老容止案壹審委托律師:
是否參與殺人,證據是否充分是關鍵。
開庭前,老容止案壹審委托的律師周兆成對二審進行了翻譯。
1,二審的辯論焦點可能是什麽?
周兆成指出,老容止是否合謀殺人或參與殺人,將是二審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
第壹,老容止是否參與了謀殺。
二審法院應當對壹審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實予以確認,同時結合被告人老歸案後的訴訟供述,對罪犯法英早先的供述進行客觀證據的核實,以確認老是否參與殺人。然後法英交代老容止每次殺人前都會離開。這是否能證明老容止沒有殺人的意圖或動機,還需要二審法院認定。
第二,老容止各種罪行的證據是否充分。
搶劫、綁架屬於嚴重侵犯人身、財產安全的暴力犯罪,犯罪構成中包含故意殺人的惡劣情節。因此,必須有證據證明老容止當時有故意的認知因素和意誌因素,包括殺人的實際行為。刑法的證明標準是排除壹切合理懷疑。因此,二審公訴機關應當拿出有力證據證明老容止的殺人行為是否成立。
最後,老容止是否有殺人的故意和動機,是否構成共犯,是否被脅迫,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老容止的犯罪情節是什麽,非法證據的排除以及壹審程序是否存在問題,都可能成為二審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
2.二審的關鍵是什麽?老容止案的法律意義是什麽?
周兆成認為,由於老容止壹案歷時20多年,法英早已中槍,因此本案諸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能否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是本案的關鍵。
刑法排除壹切合理懷疑的證明標準會對案件和證據有更高的要求,這也體現了刑事處罰中的謹慎態度。
我國刑法的立法宗旨是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在懲治犯罪的同時,必須保障人權,不僅是被害人的人權,也要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權。正義可以從兩個方向實現,即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實現。這就是所謂看得見的正義之道,指的是裁判過程的公正和法律程序的正當性。案件的判決結果既要公平公正,符合實體法的規定,又要讓包括被告在內的當事人感受到判決過程的正義,即程序正義。
因此,老容止二審無論是實體審判還是程序審判都應該是天衣無縫的。因為這個案子會是依法治國的典範案例。
—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