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律師助理和四級律師是初級職稱,三級是中級職稱、二級是高級職稱(副高、相當於副教授、高工)、壹級是正高級職稱。
律師須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方可執業。按照工作性質劃分,律師可分為專職律師與兼職律師;按照業務範圍劃分,律師可分為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和行政律師;按照服務對象和工作身份劃分,律師可分為社會律師、公司律師和公職律師。律師業務主要分為訴訟業務與非訴訟業務。
怎麽樣評定律師職稱
不同級別所要求的條件不同,律師職稱分為三級律師、二級律師、壹級律師。
三級律師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二級律師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壹級律師為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其次還需要註意律師職稱的晉升需要首先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但就目前來看,律師的職業生涯發展還是需要晉升職稱的,因此,律師壹定要盡早規劃準備自己的晉升,對於職稱級別,同樣是級別越高,要求也就越高,與其他行業職稱沒什麽兩樣,下面以三級律師為例來看看具體的評審條件。
學歷和資歷要求
申報三級律師任職資格,應具備大學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以上學歷,參加工作5年以上並取師資格,擔任執業律師二年以上。
申報二級律師任職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大學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擔任三級律師職務五年以上。
2、碩士研究生畢業並獲得法學碩士學位,擔任三級律師職務四年以上。
3、博士研究生畢業並獲得法學博士學位,擔任三級律師職務二年以上。
4、申報壹級律師任職資格,應具備大學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以上學歷,擔任二級律師職務五年上。
評審條件:
專業理論知識,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紮實的法律專業基礎理論知識,了解與本專業相關學科的基礎理論。
2、熟悉法律法規,並能正確應用於實際工作中。
工作能力與經歷,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辦理較大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仲裁或非訴訟法律事務的能力和經歷。
2、辯護詞、代理詞等法律文有指導實習律師學習、工作的能力。
論文與論(譯)著,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在有國內統壹刊號(CN )或國際統壹刊號(ISSN )的報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每篇字數在2000字以上;或在省級專業學術議上宣讀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以上(每篇3500字以上)
2、正式出版有統壹書號(ISBN )的本專業
綜上所述,不難看出除了最基本的學歷年限要求外,職稱論文、工作業績成果也是非常關鍵的考核指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
第五條
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2、通過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3、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壹年;
4、品行良好。
實行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前取得的國家統壹司法考試合格證書、律師資格憑證,與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