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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遇到犯罪嫌疑人可以給家人帶話嗎?

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可以在會上傳達家屬意見,但不能帶信件。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授權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函要求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最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詢。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受監控。

擴展數據:

正確

1.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

2.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3.委托事項違法,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托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辯護。

4.自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師有權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授權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有關案件情況。

5.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受監控。

6.受委托的律師自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復制與本案有關的訴訟文書和案卷。

7.受委托的律師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復制與本案有關的壹切材料。

8.受委托的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申請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9.律師可以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書,自行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10.律師擔任辯護人的,其辯護權依法得到保障。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辯護律師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律師執業證書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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