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少這種誤解,建議當事人加強與代理律師的溝通:
1.如果委托合同和授權委托書不清楚,多向律師詢問,了解律師的工作和授權範圍,以免產生誤解;
2.向律師表達清楚自己的訴求和訴訟目的;
3.主動參與訴訟,法律訴訟可以由律師辦理,但具體問題和案件的進程應當由律師了解,共同推動案件的審理;
4.請律師向妳匯報案件的階段性進展。
解決繼承糾紛的方法和步驟如下:
1.律師首先要了解繼承糾紛的背景,包括繼承人的身份、繼承的性質、繼承權的範圍等。,以便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務;
2.其次,律師要盡快聯系被告,了解被告的觀點,盡可能解決繼承糾紛;
3.最後,律師應根據客戶的要求制定合理的解決方案,盡可能為客戶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
綜上所述,有職業道德的律師按照規則辦事,在委托人的委托書範圍內,並受其約束。實踐中,律師會與對方進行溝通,在調解階段與對方溝通調解方案是常見的,而這必須由原告授權律師進行。未經授權,律師不能與被告溝通和解。實踐中,被告主動聯系原告或原告律師,要求調解或和解的情況較為常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代理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回答有關法律的問題,書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