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少這種誤解,建議當事人跟自己的代理律師加強溝通:
1、委托合同和授權書不清楚的地方要多問問律師,清楚律師的工作和授權範圍,以免造成誤解;
2、跟律師表達清楚自己的訴求和訴訟目的;
3、主動參與到訴訟中來,法律程序上的事情可以全權交給律師處理,但具體問題和案件進程上要向律師了解,壹同推進案件;
4、要求律師對妳匯報案件的階段性進展。
解決繼承糾紛的方法和做法步驟如下:
1、首先,律師應該了解繼承糾紛的背景,包括繼承人的身份、繼承物的性質、繼承權的範圍等,以便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務;
2、其次,律師應該盡快聯系被告人,了解被告人的觀點,並盡可能地解決繼承糾紛;
3、最後,律師應該根據客戶的要求,制定出合理的解決方案,並盡可能地為客戶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
綜上所述,有職業道德的律師都是按照規章辦事,在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範圍內進行,受其約束。實務中律師會跟對方當事人溝通聯系,常見於調解階段跟對方溝通調解方案,而這必然也是原告授權律師進行的,未經授權,律師是不能跟被告溝通和解的,實務中較常見的是被告主動聯系原告或者原告律師,要求調解或者和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托,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