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開庭可以不請律師。
律師在訴訟中的身份是代理人,民事訴訟法規定,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委托代理人,法律中的可以就是找不找妳可以自己決定的意思。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1、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2、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3、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擴展資料:
打官司的流程
1、寫訴狀
民事起訴狀是啟動法律程序的壹個重要法律文書。恰當的訴訟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的陳述和法律依據,都是決定官司勝敗的重要因素。
2、立案
首先要選擇壹個有管轄權的法院,然後遞交訴狀和證據及其他相關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書後,等待法院傳票通知開庭。
3、?開庭
開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法庭調查階段的舉證、質證是專業性很強的訴訟行為。辯論階段是充分闡述支持自己主張的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的時候。
4、判決
開完庭後作出判決是法院的工作。當事人在拿到判決書後,如不服判決要及時上訴啟動二審程序。否則,壹審判決生效,雙方爭議的問題要按照判決履行。
5、執行
判決生效後,如當事人不在判決確定的期限內主動履行義務,另壹方當事人應及時申請法院執行。拒不履行判決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罰款措施,嚴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