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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山縣司法局律師孫艷:女方離婚如何賠償?

首先必須明確,起訴離婚是當事人的權利,這個權利是受法律保護的。不能作為離婚賠償的依據。

其次,離婚訴訟中,涉及的任何賠償都必須是壹方有過錯,無過錯方可主張離婚損害賠償。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第壹,重婚

二是有配偶與他人同居。

第三,實施家庭暴力。

第四,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

另外,離婚損害賠償沒有統壹的數額,根據過錯不同有不同的計算基數:

1,家庭暴力損害賠償金額。

家庭暴力對無辜壹方造成的身體損害可分為重傷、輕傷、輕微傷;精神損害可分為神經衰弱、精神錯亂和精神錯亂。據此,人民法院在確定損害賠償數額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為參考系數,確定無過錯方應當獲得的賠償份額。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賠償的,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解釋》的方法,另行確定精神損害賠償。

2.因虐待而被遺棄的家庭成員的賠償金額。

因虐待家庭成員的過錯責任造成的損害賠償總額不得低於壹般家庭暴力造成的損害賠償總額。但是,對於特殊的家庭暴力,比如毆打無辜壹方壹次,造成無辜壹方重傷、精神障礙,壹般虐待的損害賠償總額不壹定高於這種特殊的家庭暴力。

3.重婚的賠償金額。

首先,應以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總額作為參考系數,按照上述確定損害賠償額的原則確定賠償份額或比例。其次,夫妻* * *有財產如金錢不足以賠償無過錯方損失的,或者* * *有財產分割,房屋等無過錯方共有的財產不能通過折價或者賠償方式賠償對方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解釋確定賠償數額。再次,物質損害賠償的數額在分割夫妻財產時應當優先照顧,根據無過錯方受到的損害程度、過錯方的主觀過錯責任及其經濟承受能力確定其在夫妻財產中的份額或者比例。

4.配偶與他人非法同居的損害賠償數額。

在確定損害賠償數額時,還應當以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總額作為參考系數,明確無過錯方在財產總額中的份額。損害賠償額的確定方法與重婚責任承擔的賠償額的確定方法相同。但物質損害賠償數額確定後,過錯方從夫妻共有財產分割中獲得的財產不足以賠償無過錯方精神損害的,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解釋,考慮過錯方與他人共同生活時的主觀過錯程度和經濟承受能力,另行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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