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刑事拘留最長期限是多久?關於刑事拘留最長期限的規定:對於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執行的刑事拘留,拘留期限為公安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時間與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的時間之和。公安機關認為需要逮捕被拘留的人的,應當在拘留後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報送審批的時間可以延長1至4日。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合夥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報請審批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接到公安機關的批準書後7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並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執行。對需要繼續偵查,符合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予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10日內作出決定。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至4日。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對需要繼續偵查,符合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予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綜上,壹般情況下,刑事訴訟中最長羈押期限為14天。流竄作案、多次作案、團夥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最高可拘留37日。二、刑事拘留取保候審的條件法律上稱為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條件如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壹)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被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了結,需要取保候審的。以上是關於刑事拘留多久可以取保候審的回答,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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