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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辯護有哪些策略?

針對公訴機關對被告人的指控,刑事辯護可以選擇的基本辯護方式有:案件事實辯護、證據不足辯護和法律適用辯護。壹、對案件事實的辯護(壹)對公訴機關提出的與案件事實不同的被告人的具體行為進行積極的討論和證明;(2)反駁公訴機關提出的案件事實認定,即討論證明公訴機關沒有用證據充分證明被告人實施了犯罪行為。對案件事實的抗辯可以分為:1,不符合犯罪構成要件的抗辯。不知道北京工商註冊的代理。常見的做法有:(1)陳述或者證明被告人不具備犯罪主體的法定要件。(2)陳述或者證明被告人主觀上沒有犯罪故意或者犯罪目的。(3)陳述或者證明被告人客觀上沒有實施犯罪行為。(4)陳述或者證明不具有某些犯罪構成所要求的犯罪目的和犯罪後果。2.壹般來說,對違法事物的抗辯包括:違約責任。被告人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被告人因其他原因(精神原因)無刑事責任能力,被告人有正當防衛、緊急避險或者意外情況的。3.情節辯護根據案件事實,辯護律師指出被告人具有初犯、自首、立功、認罪、被害人過錯、犯罪預備、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在同罪中處於從屬地位、犯罪威脅等有利於從輕處罰的事實和情節。二是證據不足,無法為1辯護,“孤兒證”無法定案。2.排除非法的、不真實的、與案件無關的證據。3.證據不能形成證據鏈,不能定案。4.案件因證據不足無法定案(1)。控方的證據不能否定辯方的證據。(2)控方的證據不能否定辯方的證據。(3)法律適用辯護是指辯護律師對檢方提出的事實沒有異議,但至於該事實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何種犯罪,上海駕校理論考試的內容和合格標準為-021。犯罪的性質、定罪和量刑都不同於公訴。1,非罪辯護,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提出被告人的行為不符合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的具體法律規定。2.為另壹項罪行辯護。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提出被告人的行為不符合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的具體法律規定,但符合另壹個刑事責任能力較輕的罪名的規定,被告人的行為涉嫌刑事責任能力較輕的犯罪。3.定罪量刑答辯。相關法律知識:刑事辯護的程序性辯護過程是刑事被告人的壹項基本權利。作為壹項權利,刑事被告人可以為自己辯護,並有權聘請辯護人為其辯護。刑事辯護律師認為,隨著辯護人參與刑事訴訟範圍的擴大,其在刑事訴訟中的作用日益突出。辯護人不僅可以在刑事審判中為刑事被告人辯護,還可以在起訴階段乃至偵查階段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辯護人參與刑事訴訟範圍的不斷擴大,壹度被認為是刑事訴訟法修改從65438到0996取得“裏程碑式”進展的重要原因。辯護人參與刑事訴訟範圍的擴大,對於強化辯護人在刑事訴訟中的作用,保障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積極意義。但是,辯護人參與刑事訴訟的擴大並不能完全解釋近代以來刑事辯護制度的發展變化,因為除了參與的擴大之外,刑事辯護人責任的變化也是辯護制度不可忽視的重要發展。無罪辯護的方法和技巧是積累的藝術,壹個成熟的刑事辯護律師需要時間來積累辯護經驗。作者胡延來律師通過自己的實踐總結無罪辯護的感受,以求教於方嘉。首先,認真查閱案卷,熟悉案情。律師首先要查閱案卷,了解案情,這是無罪辯護的前提,必須慎重。鑒於案情復雜,律師必須仔細閱讀堆積如山的案件材料。他們可以先看壹下,找出重點和疑點,然後摘抄或者抄下來,必要的話列個清單,對比壹下口頭證據。其次,仔細查閱相關法律依據,找出無罪辯護或不負刑事責任的法律理由。看當事人的行為是否符合我國刑法規定的“無罪辯護”或無刑事責任的辯護,包括:是否不存在刑法第十三條規定的犯罪,無罪推定是證據不足;因“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的原因造成的危害行為不構成犯罪;對完全性精神病人或者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異常時所犯罪行不負刑事責任,對不滿14周歲的人所犯罪行不負刑事責任,對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所犯罪行不負刑事責任,但故意殺人、故意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八罪除外;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緊急避險不負刑事責任;追訴時效已過的,不予立案偵查,自訴案件被害人不起訴或者撤回起訴的,不予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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