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後的刑訴法,對職務犯罪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新形勢、新規定下更好地完成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已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修改後的刑訴法確立了“不得強迫自證其罪”、“非法證據排除”等原則,使得反貪部門必須加快腳步,轉變“由供到證”的陳舊偵查理念,確立“由證到供”的偵查新模式。同時,修改後的刑訴法將辯護人介入提前至偵查階段,這進壹步要求反貪部門在正面接觸被調查對象之前,就必須獲取充足證據,而這些都必須依賴高效、完善、規範的初查工作。因此,前移辦案重心,強化初查工作在今後的辦案工作中顯得尤為重要。 壹、確立初查工作的龍頭地位 初查是查辦職務犯罪案件中極為重要的壹環,初查質量的高低,直接決定著初查線索的效率和成案率。當前職務犯罪手段的隱蔽性、智能性和復雜性給反貪工作帶來了巨大挑戰。隨著刑訴法的修改,將來在律師提前介入的情況下,面對隱蔽、高智商的被調查對象,如果沒有掌握大量充足且程序合法的證據材料就倉促上陣,要想在有限的時間內拿下口供,幾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初查工作變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必須徹底改變過去重點“拼口供”的偵查思維,把辦案重心前移到初查取證工作上。樹立初查工作的龍頭地位,在整個辦案工作中,要將主要人力、物力和精力用於前期的初查工作,長期經營、全面收集和掌握與案件相關的材料和信息,為立案和進壹步偵查做好充分準備。 二、建立規範高效的初查工作體系 針對修改後刑訴法的要求,要將以往粗放式的初查模式轉變為“精細化”初查,改變過去僅依賴零星證據就去接觸被調查對象“拼口供”的做法,應立足於全方位收集、固定證據,立足於長期經營線索、積累資料、跟蹤調查,掌握全面充分證據,不給被調查對象逃避懲罰的空間。同時要進壹步規範初查工作流程,認真梳理分析案件線索,制定詳盡的初查方案,明確初查的原則、目的、內容、方法、風險評估、安全防範等相關因素,細化其流程,切實保障初查工作充分、全面進行,有效提高初查效率。具體做到以下幾點: 1、明確初查目的 初查的目的就是為了收集固定證據,還原事實真相,以確定是否立案偵查,使案件進入刑事訴訟程序。因此,只有明確了初查的目的與方向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和精力投入到調查取證過程中,以達到在盡量短的時間內獲取盡量多的有價值的材料,從而大大提高初查效率。 2、加強對線索的分析評價能力 對案件線索的分析評價是整個初查工作的基礎,只有做到對案件線索的深入分析研究,才能有針對性的開展初查工作。就我院來說,目前線索來源主要為群眾舉報,這類線索內容壹般較為零碎,多數反映的是事物的表象,即使涉及到具體的事實,也只是只言片語,不夠完善;舉報人心理因素復雜,舉報動機和目的各異;舉報方式有單向舉報,雙向舉報和多頭舉報。所以,對線索的分析評價就顯得尤為重要。根據舉報人的基本情況,對被舉報人的身份,經濟條件,舉報事項的可信度等做基本了解,分析具體情況,找準突破口。 3、在全面分析評價的基礎上,制訂完備的初查方案。 方案既要有利於發揮幹警的主觀能動性,又要防止和克服初查的隨意性。初查工作既要按既定的計劃進行,又要對可能出現的意外情況作出及時應對。要努力培養幹警的成案意識,增強觀察分析能力,堅持客觀分析、理性思考,克服先入為主,避免以偏概全。要盡量收集材料, 全面分析,認真開展初查,不打無準備之仗,更不能盲目接觸被調查對象。 4、抓住時機,快速出擊。 查辦職務犯罪案件重在壹個“快”字,否則很可能錯過收集證據的最佳時機。另外,初查時間拖得越長、泄密的可能性就越大,這樣就容易給初查對象采取反偵查措施提供更多的機會,加大案件的偵破難度。因此偵查人員要有“機不可失、失不再來”的緊迫感,以做到快速初查,及時立案。 5、突出重點,有選擇地突破。 在初查過程中,要抓住線索反映的主要問題,收集證據材料,查清事實。只有抓住重點,才能提高初查的質量和效率。對反映的主要問題分析論證,確定重點,選擇突破口,對那些能證明主要違法事實的證據,要抓住時機,及時取證。對那些與初查重點關系不大的線索和證據,則不宜投入過多的精力,要有的放矢、重點突破。 三、加快培養適應新初查模式的偵查人員隊伍 面對刑訴法修改所帶來的挑戰,必須有針對性地加強初查能力培訓,打造壹支能征善戰的辦案隊伍。初查人才需要具備的素質包括政治素質、專業素質和能力素質。 壹是強化政治素質。通過建立政治學習制度,定期組織幹警學習政治理論知識,增強公仆意識、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牢固樹立“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宗旨,做到立場堅定,作風優良、政治合格。 二是提高專業素質。通過組織開展各類業務培訓,提高幹警運用法律知識對案件線索進行價值判斷、對案情進行定性分析、正確撰寫法律文書和嚴格依法進行初查工作等業務素質;初查工作往往需要大量的實踐經驗,要采取送出去、請進來的方法,互相交流和學習外地檢察機關的先進經驗,帶動整體初查工作的提升。 三是打造能力素質。初查工作涉及多領域知識,需要壹專多能型人才。反貪幹警不僅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還要掌握會計、審計、財稅、計算機等其他專業知識。根據偵查人才的特長,可以有側重地培養專門人才。通過采取多種途徑,培養壹批政治堅定、知識全面、善用謀略、熟悉各種偵查技能的“偵查能手”,以推動新形勢下反貪工作的跨越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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