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要聘請律師,首先要了解律所的聲譽和專業知識,然後根據所涉訴訟的性質(民事、刑事、行政)選擇相關律所。選好律所後,先去註冊,說明大致案情,邀請哪位律師。雙方協商後,會與律師事務所簽訂書面代理合同,因為律師承辦業務,應受律師事務所委托。簽訂代理合同後,與指定律師簽訂授權委托書。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應當明確委托律師代理的權限,即是總代理還是特別授權代理。所謂壹般代理,只是代表壹般的訴訟權利,如起訴權、上訴權、申請回避權、提供證據權、辯論權等。所謂特別授權代理人,是指與實體權利密切相關的訴訟權利的代理人,如承認、放棄、變更被代理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代表被代理人上訴等。委托人僅授予律師壹般訴訟權利的,可以在委托書中載明,訴訟代理人不得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如果委托人願意授予代理律師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的權利,必須在委托書中註明,這就是所謂的“特別授權”。因為,人民法院在審查授權委托書時,如果發現只寫有“全權代理”字樣,就判定委托訴訟代理人無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之所以如此嚴格規定,是為了杜絕委托訴訟代理人的越權行為,避免委托人或對方當事人可能的訴訟糾纏。簽訂代理合同後,妳要按照國家規定的統壹收費標準支付律師費。律師費應支付給律師事務所,而不是委托律師。此外,在贍養、工傷、刑事訴訟、請求國家賠償、依法主張撫恤金等方面需要獲得律師幫助,但無力支付律師費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法律援助。聘請律師的優勢在訴訟中聘請律師作為辯護人或代理人的優勢主要有三點:1。律師可以幫助當事人分析案情,利弊。任何訴訟都是權利義務之爭。相當多的當事人對法律知之甚少。聘請律師後,熟悉法律和程序的律師可以幫助分析案情,指出迷津,讓當事人清楚自己在訴訟中的地位,從而為合法行使權利打下良好的基礎。2.律師可以幫助當事人調查證據。當事人聘請律師後,律師可以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獲取對當事人有利的有關證據材料。律師也有權查閱案卷,全面了解案情。這樣就為當事人打好官司,切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更大的可能。3.律師受理聘用訴訟後,應當出庭參加訴訟,參加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依法陳述意見和要求。在刑事訴訟中依法擔任辯護人的,可以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進行辯護,使人民法院聽取辯護方有利於被告人的意見,作出正確判決。在民事和行政訴訟中,聘請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以其自身掌握法律的優勢,代表當事人進行訴訟,在法庭訴訟中也能抓住重點,開門見山,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我什麽時候能請律師?妳可以隨時聘請律師,但從防止糾紛和提高效率的角度來看,越早聘請律師越好。大多數人已經知道打官司需要聘請律師,但是在民事和經濟活動中,通過訴訟手段解決問題,即使最後處理得當,往往也會給當事人帶來很多直接和間接的損失。更何況,有些情況下,如果當事人事前不能有效維權,壹旦發生糾紛,打官司也未必有幫助。目前大部分律師都在忙著解決糾紛,而就律師的工作性質來說,預防糾紛應該是他們的首要任務。因此,在進行民事、經濟活動之前預見可能發生的糾紛,並請律師盡力預防,而不是等事情失控了再請律師收拾殘局,應該是確定請律師時間的首要原則。比如上面說的,簽合同之前要聽律師的。壹旦發生糾紛,越早聘請律師越好。任何爭議的解決取決於兩個重要的東西,即事實和法律。就法律而言,那是律師的專業。有壹些問題。妳的理解可能和法律規定不壹樣。妳需要律師的幫助。但是,事實的認定需要證據。盡早、及時介入糾紛的律師往往比普通人更清楚什麽時候、如何獲取任何證據,也更清楚應該用什麽方法來有效保護和利用證據證明事實。這對於保護自己的權利,爭取通過低成本的非訴訟活動解決糾紛非常重要。律師和律師有什麽區別?(1)學歷差異。根據《律師法》第六條規定,取得律師資格,必須具備壹定的學歷,即“高等學校法學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高等學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也就是說,目前我國執業律師的學歷層次從大專到碩士、博士,專業五花八門,與很多國家要求律師必須是大學法學院的畢業生有很大不同。再加上我國學術管理體制的混亂,不同學歷的律師之間的差距可能會非常大。學歷不代表能力,但也能反映壹些情況。律師職業對從業者的綜合素質要求非常高,尤其是法律職業素質。並不是像有些人想象的只要知道壹些法律條文就可以立案。這應該引起我們的註意。(2)過往工作經歷的差異。由於歷史原因,我國高校畢業後直接進入法律行業的執業律師並不多。相當壹部分律師過去從事過其他行業的工作,這意味著他們在處理壹些與自己行業相關的法律問題時,可能比其他律師更有優勢。所以,了解壹個律師過去的工作經歷和成績也是很有必要的。(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區別。有專職律師,也有兼職律師。所謂兼職律師,是指“取得律師資格和律師執業證書,不脫離工作崗位從事律師職業的人員”。大多數人可能認為專職律師更值得信賴,但事實未必如此。根據司法部6月頒布的《兼職律師管理法》1996+01,只有“在法學院校(系)、法學研究單位從事教學、研究的人員”才能兼職從事律師職業,也就是說他們普遍具有比較高的法律職業素養,工作崗位也要求他們在法學理論上花費時間。律師和律師的區別還不止這些。壹些東西,比如他們的潛在素質、職業素養、服務意識、工作方法、工作效率、道德觀念、正義感等。,可能對妳來說更重要,但這些只有妳自己在接觸律師的過程中才能了解到。請律師前的準備在請律師幫忙打官司之前,當事人要做好以下準備:整理好自己所有的相關案件材料,讓律師逐漸了解案情。此外,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也必須如實向律師陳述案情,不得隱瞞、誇大或降低。他們必須如實陳述自己的優缺點,以便律師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礎上依法進行辯護或代理。另外,對於妳不方便查找的證人或者其他證據材料,妳可以把相關資料提供給律師,律師會幫妳調查取證。律師作為法律工作者,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所以作為當事人,在聘請律師的時候,不應該提出不合理或者不合法的要求。律師可以拒絕接受提出不合理或非法要求的當事人的聘用。聘請律師在刑事案件中擔任辯護人或在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擔任代理人所需的程序只能在某些程序之後才能確立。這些程序主要是:1。委托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認為可以接受聘用的,應當與當事人簽訂聘用律師合同,辦理委托手續,明確當事人與律師事務所的權利義務,註明律師事務所指派的律師姓名,並由當事人和律師事務所簽字蓋章,註明合同訂立日期。2.律師事務所委托他人代理律師的,應當在接受委托前向律師事務所提交委托律師的證明文件。3.付律師費。律師的法律服務是壹種有償服務,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必須支付壹定的律師費。壹般來說,根據《審判法》關於律師收費的規定,律師事務所會根據業務的復雜程度、所需時間的長短、訴訟標的數量等實際情況,在規定的幅度內向當事人收取案件費用。當然,對於確實無力支付律師費的當事人,律師事務所可以通過減免、免費使用或盡量少收費的方式提供法律援助。目前律師不允許私自接受聘用,自行收取費用。如果要聘請律師,必須到律師事務所統壹辦理手續。但如果委托人指名委托律師,可以問律師事務所。壹般情況下,律所可以滿足這個要求。參考資料:
/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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