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本是愛馬仕的、手提包是LV的,連小熊鑰匙扣都是PRADA的,我也不知道為什麽我壹個幾乎不用筆寫字的人,要買壹個四位數的愛馬仕筆記本……四爺我的錢包大概有十幾個,這個是我放在暑假上沒有用的,隨手拿過來拍照應付壹下這個新欄目,我也就不提這個錢包其實中國只有限量的X個了。早知道,我就拿我的純黑色的PRADA錢包了……輸給安東尼。我恨!”
遙想小郭郭念白到“我恨”這段時,壹定要配上蘭花指,十指尖尖如嫩筍,才夠正宗川劇小花旦的味兒。其實LV包跟PRADA配不上的,如果再加上愛馬仕或阿瑪尼,郭敬明不是郭敬明,那就是壹名牌雜貨店,妳以為妳看到的幸會了壹個作家,其實妳幸會了宜家。那天走在上海街頭時叮叮當當的,逛街的小妹以為是衣架子忍不住伸手就去摸壹把,惹得人家小郭郭嬌羞的滿面桃花:死人,也不打聲招呼嚇得人家小心肝撲騰撲騰地直跳。
其實我壹點都不煩小郭郭,我唯壹不喜歡的是他總把自己定位的“花樣美少男”,都二十八九了還花樣,來點花椒還差不多,再往下混,就榮升花甲了。做面膜不是不可以,化妝不是不可以,但壹定弄點上檔次的粉,妳壹笑,粉就往下掉,走過去印出朵朵金蓮,還在湖南衛視裏說這就是青年作家的壹步壹個腳印。
我真的壹點都不煩郭敬明,但截至在他經紀人下面的話為止:“他甚至會給媽媽化妝,據說現在郭媽媽受到小四的影響也變得十分時尚了,燙了個大波浪,十分像梁靜茹和蔡依林的混合版”。看到此處,郭媽媽必須跟著默念壹句“家門不幸”,把木魚敲穿,方度此生余劫。不過那經紀人也真有幽默感,搞不好是韓寒派過去的臥底。
小郭郭帶壞了壹時文風,有段時間幾乎每篇文章裏都有“咩”這字眼,妳壹屬雞的咩咩咩地冒充屬羊的好漲肉價麽。另外還附送小妖精、小妖孽、花容失色、甚至梨花點點這樣直逼限制級的,我很擔心,很擔心有壹天小郭郭殺得壹時興起就拎壹彩帕叉腰對著粉絲們喊,“老娘來了,老娘最近身子不方便”……那就真是妖孽重生了。
妖孽重生,所以再再重復壹遍《最小說》:去年的時候我去杭州玩兒,去我壹個很有錢的朋友(稱呼他小K)家做客,他家是別墅,庭院裏有壹個特別大的遊泳池,那天他請了好多朋友壹起玩,我和小K兩個人姿勢優雅地塗完防曬霜,戴上了PRADA的大墨鏡,我穿著DOLCE&BBANA的泳褲,他穿著GUCCI的泳褲,兩個人靠在遊泳池邊上,身邊的水面上浮著個ARMANI的托盤裏裝著各種進口的水果。。。。。這壹切都充滿著貴公子應有的……於是我們迅速套上遊泳圈,手忙腳亂並且口中不停地嬌喘著掙紮……花。
看到這裏大家明白了,其實郭敬明是帶不壞大家的價值觀的,因為大家都沒那麽有錢,這是有很大實際困難的,也就不會成為名牌貨架子,最大的問題是親愛的小郭郭可能帶壞大家的性別觀,嬌喘,嬌喘啊,掙紮著……花,隔江猶唱後庭花。
其實搞T也沒什麽大錯,我覺得真修煉成了蔡康永那樣也很好,可妳不能去裝,假裝跟上了時代的潮流就去裝妖嬈,妳以為搗哧得像東京來的,其實像是東廠來的。
關於郭敬明寫得好不好就不說了,我覺得他是壹個很好的編輯,而不是壹個作家,他現在沒有真寫,而是忙著寫真,團隊作業啊,團隊精神啊,妳先保證小說是自己親手寫出來的再號稱排行第壹。最後摘錄壹下前段時間有個郭敬明的江西粉絲和我的手機短信:
粉:妳憑什麽說郭敬明的不好。
我:我沒說他不好啊,我只是覺得他不該偷東西。
粉:他什麽時候偷過東西。
我:夢裏扒落知多少。
粉:他寫得比原版的好看,就不叫偷,那叫加工。
我:這就像妳家是種番茄的,他把妳家番茄取走後做成了番茄醬,再賣,妳說那番茄醬算不算偷。
粉:…… ……不咩,不咩,他就不是偷咩。
我幸福地笑了,小郭郭的粉絲就是這樣,雖然智商有限,但情商夠高,真是教主訓練有方,旗下盡是咩咩咩,像郭敬明那樣嬌喘,有富二妳,貧二代,想不到還有炫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