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該藥品不可以和堿性物質進行混合使用。
3.該藥物對蜜蜂、蝦、蟹、家蠶、魚類有毒,在蠶室、水產養殖區、開花植物花期及桑園周圍等禁止使用。
4.在魚或蝦蟹套養稻田也禁止使用,施藥以後的田水不可以直接排入水體,赤眼蜂等天敵放飛區域也禁止使用。
5.在進行施藥前要穿戴好防護服、口罩、手套等,嚴禁飲食與吸煙,以免藥液和皮膚及眼睛接觸,壹旦接觸,壹定要及時進行清洗。
6.施完藥以後,壹定要及時清洗施藥器具,不要隨意在池塘、渠道及河流中清洗施藥器具,對於未使用完的藥液要密封後存儲在安全的地方。
7.該藥在柑橘上每季最多使用壹次,安全間隔期在28天左右,水稻安全間隔期在21天左右,每季最多使用2次。
8.避免讓孕婦和哺乳期的婦女接觸。
9.建議和其他作用機制不同的殺蟲藥劑進行輪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