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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專利

1.互聯網也叫因特網、萬維網和阿帕網。

互聯網起源於美國五角大樓。

它的前身是美國國防部高級研究計劃局。

2.電報的發明者是莫爾斯,1791年4月27日出生於馬薩諸塞州的查爾斯敦。他熱愛繪畫,並參與創辦了《商業日報》(紐約)。1826-1845擔任國家畫院首任院長。1832期間,在聽別人談論新發現的電磁學時,產生了創造電報的想法。1838年,他制定了點線系統,後來成為通用的莫爾斯電碼。1854,美國法院確認了他的專利權。從那以後,他的名聲越來越大,財富也大大增加。晚年從事慈善事業。1872死於4月2日。

電話的發明者是英國人亞歷山大·貝爾。貝爾出生於英國的壹個聲學家庭,後來移居美國。在波士頓,有壹所學校增加了聾人教師的數量。出於專業原因,他研究過聽和說的生理功能。後來,他被聘為波士頓大學的聲音生理學教授。1873年辭去教授職務,開始專心研發電話。開發電話,首先要把聲音信號變成電信號,再把電信號變成聲音信號。在貝爾之前,已經有很多人在研究這個問題。1875年,貝爾的靈感來源於電磁鐵在電報中的應用,可以轉換電信號和機械運動。貝爾開始設計電磁電話。他首先把壹個音叉放在壹個有鐵芯的線圈前面。音叉的振動導致鐵芯相應移動,產生感應電流。電流信號被傳輸到電線的另壹端,並轉換成聲音信號。後來貝爾把音叉改成了可以隨聲音振動的金屬片,把鐵芯改成了磁棒。經過反復實驗,制造出了壹種實用的電話裝置。1876年,貝爾在美國獲得電話專利。他不僅發明了電話,還建立了世界上第壹家電話公司。

還有壹種說法是

“電話之父”並不是壹直被公認為“電話之父”的貝爾。新華/美聯訊據65438+2月1日《每日電訊報》報道,眾所周知,出生於蘇格蘭、後來移民美國的亞歷山大·格雷厄姆·貝爾(Alexander Graham Bell)是世界上第壹部電話的發明者,他被授予“電話之父”的稱號。然而,最新解密的文件揭示,世界上第壹部電話的發明者根本不是貝爾,而是壹位名叫菲利普·賴斯的德國科學教師。英國電話公司在50年前就發現了這個秘密,但為了商業利益而保密。據倫敦科學博物館館長約翰·李芬說,他在博物館的舊文件中發現了這個秘密。新發現的文件顯示,早在1947年,二戰結束後不久,標準電話電報公司(stc)的工程師們就對壹系列古代電話進行了測試,其中壹些電話的發明時間遠早於“電話之父”貝爾發明第壹部電話的時間。實驗結果表明,德國科學教師菲利普·賴斯發明的壹種電話設備完全可以使用,而這種電話發明於1863年,比貝爾的第壹部電話早出了13年。科學家發現,雖然這種手機傳輸的聲音非常微弱,但它可以工作。所以,電話最早的發明者既不是貝爾,也不是愛迪生!

3.普通人主要靠路人、僧人、文人等環遊世界的人送信。這些人可以解決途中的食宿問題,他們也願意這麽做!

官方主要是郵局。

傳遞軍事情報:

軍隊必須有這方面的專職人員,還有烽火臺和信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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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鴿送信的準確率低,大部分都是信,但都要幾個月的時間。還有100李快運,200李快運,300李快運馬背上的,但是都很貴。壹般這種“快遞”多用於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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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篝火/狼煙等軍事手段。

妳可以用火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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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傳遞信息的方法如下:

[1]羽毛棒:有羽毛的字母多用於戰爭緊急情況。

【2】雞毛信:壹般用於民間。

[3]羽書:用於征兵。

[4]信鴿送書[所謂的飛鴿送書]

【5】快馬傳書。

【6】傳竹筒:官民兩用,類似現在的信封。

【7】快速傳遞:用於傳遞緊急軍事信息,俗稱“傳遞金牌”。

【8】篝火/狼煙等不同朝代有不同的傳播方式。4.電話、電腦、郵件、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手機、對講機、廣告、消息、廣告、報紙、傳單、電視臺、電臺。。。。。。。。。言語,手勢,眼睛和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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