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於1992正式投入大陸市場。是臺灣省第壹家在大陸註冊商標的公司,註冊商標最多。它於1994在湖南建立了第壹家工廠。秉承“有緣、自信、大壹統”的經營理念,旺旺立誌成為“綜合消費食品王國”,並朝著“中國第壹、世界第壹”的目標不斷前進。
為提升公司形象,資本化資源和投資機會,開拓資金來源,新加坡投資控股公司——旺旺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於6月1995成立,並於5月1996在新加坡交易所壹級股票市場上市,更名為旺旺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公司積極參與各項公益事業。到目前為止,在中國和新加坡建立了旺旺基金會,在臺灣省建立了旺旺文化基金會和臺北趙石福利基金會,所有這些基金會都為老年人、窮人和不幸者提供各種援助和支持。
2009年,旺旺集團橫跨傳媒業,買下面臨巨虧、旗下擁有華夏時報、工商時報、中國電視公司、中天電視等多家媒體的華夏時報系。
由於電子媒體經營權變更需經國家通信通信委員會審核,雖然國家通信通信委員會通過了兩家電子媒體變更董事、監事的案件,但批準的處罰包括要求董事、監事不得重復、設立獨立董事、獨立工作室等7項補充規定,引發了違反依法行政的爭議。面對這壹糾紛,旺旺集團強烈不滿,利用媒體進行反擊。
財團法人媒體觀察基金會、媒體改革學會等所謂客觀公正的民間組織表示,如果旺旺不讓案件回到公共領域理性討論,將呼籲大家拒絕三中。旺旺集團在《中國時報》頭版刊登半版報紙,要求誹謗和批評此案的人道歉,否則將采取法律行動。
截至2009年6月14日,* * *已有四位學者和記者收到了存款函。極少數博主認為旺旺集團作為私人媒體,以法律恐嚇的方式壓制大眾的言論自由,發起“我也要旺旺旺旺的存信”系列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