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具有符合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關於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的運輸設備。
三是有符合我國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要求的包裝設備、中轉和臨時貯存的配套設施設備、貯存的配套設施設備。
四是有符合危險廢物處理設施總體規劃、符合我國或地方環保標準和安全要求的配套設施、設備和配套環保設施。
第五,有符合所管理的危險廢物類型的處理技術和工藝。
六是有確保危險廢物管理安全、環境保護和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的具體措施。
法律依據:中國危險廢物處理行業管理資質許可和管理制度梳理2。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資質分級審批,年產1萬噸以上危險廢物焚燒綜合經營許可資質,或者對環境和人體健康構成重大威脅的含多氯聯苯、汞等危險廢物處置綜合經營許可資質,或者利用列入國家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的綜合集中處置設施的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資質,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發放。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發放。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由縣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發放。前三款規定以外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