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保險行業“汙名化”的原因之壹是從業人員不時誤導消費者,如將保險產品與銀行存款或理財產品混淆銷售,“存單變保單”,停止銷售投機產品,在消費者投訴、退保等事件發生時消極處理、拖延推諉。有分析稱,加強保險從業人員管理勢在必行。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我國保險市場正在向高質量方向發展,保險消費需求正在升級深化。從業人員作為保險行業的重要參與者,應該也必須實施更加有效的管理,使其更好地適應行業發展的新要求和老百姓保險消費的新需求。
上述負責人表示,兩個通知的出臺,就是要堅持問題導向和制度引導,瞄準從業人員管理的癥結,著力彌補制度短板,切實提高監管有效性,有效服務行業高質量發展。業內人士表示,上述規定意味著高資質銷售人員在獲得監管部門的資質許可後,可以將銷售領域拓展到更多的金融產品,為其向專業綜合金融銷售人員轉型打開了大門,有助於其更深層次地挖掘和利用業務資源。壹位保險人士表示,當前,中國保險業正處於轉型期,過去的“跑馬圈地、野蠻生長”已不適用當今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市場上的保險需求是多元復雜的,從業人員的管理和素質也必須與之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