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行第壹大股東為溫州國有金融資本經營有限公司,2007年,溫州銀行開始跨區域經營,先後在上海、杭州、寧波等9地設立分行。目前,銀保監會已對衢州分行的違規行為處以70萬元罰款。
很多銀行機構和相關責任人都有違法行為,其中貸款業務就是違法的。主要是違法違規,貸款管理不到位,個人信貸資金被非法挪用。貸後檢查不盡職的原因,發放的經營性貸款流入房地產,三次貸款檢查不到位的原因,都是為了懲罰重災區。
幾乎所有類型的商業銀行都參與了這些非法行為。此外,信貸資產五級分類不準確、內控合規風險管理不到位、內控管理不嚴也是處罰重點,不少銀行因貸款管理不到位或不到位而被處罰。
銀行應該嚴格審查這種違法行為,罰款對銀行來說不是什麽大事。要真正避免這種事情的再次發生,他們應該受到嚴厲的懲罰。無論從事什麽行業,都應該遵守法律法規,不要無視中國法律的存在,希望各銀行的負責人能夠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