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公司零對價轉讓,很可能會被認為是贈與。這是蔡赟的說法。com規定,如果是贈與,贈與公司的人可以在股權變更登記前撤銷贈與。(《合同法》第壹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前撤銷贈與。因此,即使約定價款為1元,也構成轉讓,而非贈與,不會導致贈與協議的解除。
2.當然,公司零對價轉讓,法院可能認為不是無償贈與。因為在股權0的對價轉讓中,買方雖然不用付款,但很可能要承擔其他條件。比如提供勞務,技術,知識產權,提供壹些人脈資源。此外,買方獲得股權後,很可能要承擔繳納出資的義務。這些責任使得零對價並不是真正的零對價,買家還是要付出很多。買方的這些努力應該在股權轉讓協議中寫清楚,讓大家清楚地知道買方的不容易,這樣交易才會公平。
3.在Caiyun.com,我們可以看到,如果以0元作為轉讓價值,在企業所得稅計量中會被列為贈與,不利於企業的整體納稅籌劃。對於股權眾籌來說,更本質的意義在於走出純粹的線上融資服務生態圈,而是以國務院倡導的騰訊“眾創空間”的方式走向線下,將線上企業融資服務展示、資金眾籌與線下創業企業氛圍的培育、輔導、扶持相結合,同時關註線上投資人股權眾籌和線下創業企業培育。
4.事實上,無論是1元轉讓股權,還是0元轉讓公司,我們都要按照法律法規辦事,在不損害兩國利益的環境下進行公平交易。雖然公司可以0元轉讓,但實際操作中還是存在很大的風險。建議妳謹慎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