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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減資怎麽處理

法律分析:

公司減資程序包括:1,需股東同意。董事會應當提出減資的具體方案,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按照特別程序作出決議,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按照壹般決議程序作出決議修改公司章程。

減資決議或決定的內容如下:(1)減資後公司註冊資本。(2)減資後股東利益和債權人利益的安排。(三)修改章程的有關事項。(四)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2.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有權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減資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最低限額。3.履行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資本的減少將導致公司章程的變更。因此,公司資本的減少應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股份有限公司通過購買本公司股份減少註冊資本的,必須在10日內註銷股份,並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變更登記和公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七十七條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有權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企業法人變更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經營範圍、經營方式、註冊資本、經營期限,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應當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企業法人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準後30日內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企業法人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準後30日內,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工商登記或者註銷登記。

衍生問題:

增資登記需要哪些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公司股東會關於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3.修改章程或新章程;4.公司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刊登三次減少註冊資本公告的相關證明;5、公司的債務清償報告或債務擔保;6.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7.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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