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匯限制的區別
香港是金融中心,自由貿易港,沒有外匯管制。內地公司受外匯管制,企業必須有進出口權,只能在海關申報的貨物或代為扣繳的稅款後收付匯。個人每年有5萬美元的結匯額度。
2.經營範圍的差異
香港公司基本不受限制,公司可以根據需要決定是否在商業登記證上標註經營範圍。
內地公司對壹些行業有限制,尤其是壹些敏感行業如資源、教育等。此外,經營範圍必須列在中國的許可證上。
3.營業地址的差異
香港公司不需要實際租賃辦公地址,可以掛靠其他寫字樓,使用香港的虛擬辦公或家庭地址。
內地公司實際上必須租賃寫字樓。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五條
國家不限制正常的國際支付和轉移。
第六條
國家實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
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應當對國際收支進行統計和監測,並定期公布國際收支狀況。
第七條
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為客戶開立外匯賬戶,並通過外匯賬戶辦理外匯業務。
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依法向外匯管理機關報送其客戶的外匯收支和賬戶變動情況。
第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禁止外幣流通,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外幣計價結算。
第九條
境內機構和個人的外匯收入可以調回境內或者存放境外;匯回或者存放境外的條件和期限,由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和外匯管理的需要規定。
第十條
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依法持有、管理和運營國家外匯儲備,遵循安全性、流動性和增值性原則。
參考百度百科-外匯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