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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和香港證監會的職能有什麽區別?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全稱是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該委員會是壹個獨立的法定機構,負責確保市場的持牌運作、執行與證券及期貨市場有關的各項法律,以及監管市場。證監會的監管對象包括港交所及其下屬機構(包括證券期貨交易所及相關結算機構)、金融中介機構(包括交易所參與者在內的券商、保薦人、股轉辦、基金管理人、投資顧問等)和投資者。

香港證監會的法定監管目標是:

維護和促進證券及期貨業的公平、效率、競爭、透明度和秩序;

增進公眾對證券及期貨業的運作及功能的了解;

為投資或持有金融產品的公眾提供保護;

盡量減少證券及期貨業的犯罪行為及不當行為;降低證券期貨行業的系統性風險;

采取與證券及期貨業有關的適當措施,協助財政司司長維持香港的金融穩定。

港交所全稱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證券及衍生產品市場的經營者,也是上市發行人(包括上市公司)的前線監管機構。香港證券交易所於2000年6月27日上市。港交所的主要職責包括:監管上市發行人;實施上市、交易和結算規則;並主要在機構層面為交易所和結算所的客戶提供服務。交易所和清算所的客戶包括直接為投資者服務的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如投資銀行或保薦人、證券和衍生品經紀人、托管銀行和信息提供商。交易所和清算所提供的服務包括交易、清算和結算、存管和代理以及信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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