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方面,應該放寬對小額貸款公司股東人數的限制,因為股東出資是小額貸款公司最重要的資金來源之壹。同時,在持續經營過程中,應允許小貸公司定期增資擴股。另壹方面,鑒於小貸公司的性質,應允許其進入同業拆借市場,通過同業拆借網絡進行融資;或者允許其向非自然人發行大額債券,以擴大資金來源,利用資金杠桿提高盈利能力。第二,加大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政策支持。
目前小額貸款公司的營業稅和所得稅和普通企業壹樣。如果能得到稅收優惠政策,小額貸款公司對農戶和小企業的貸款利率可以適當降低。建議小額貸款公司采取稅收減免政策,可以參照國家對農村信用社等農業金融機構的相關政策,在稅收減免方面給予適當支持,降低其運營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在補貼方面,建議將國家和地方政府針對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出臺的農村、農村、小企業貸款財政補貼和風險補償政策擴大到小額貸款公司,使其享受同等待遇。第三,搭建小額貸款公司的信息平臺。
人民銀行要將小額貸款公司接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建立規範的信用評價機制。壹方面可以降低小貸公司對客戶的征信成本,方便小貸公司更便捷地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另壹方面為小額貸款公司獲取借款人信息提供了壹個對稱的平臺,方便其及時了解借款人信息的變化,及時采取措施降低貸款風險。第四,建立科學有效的信貸風險防控機制。
壹是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構建壹整套貸款申請審核、信用評估、貸款發放的標準化流程。二是加強對金融政策和市場的研究,及時把握政策動向和市場脈搏,盡量提前預測和防範可能出現的外部風險。三是加強激勵約束機制建設和企業文化塑造,註重培養員工法律意識和管理能力,最大限度降低道德和經營風險。第五,明確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前景。
只貸不存的經營性質,使得小額貸款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有著天然的劣勢。轉型成村鎮銀行應該是小額貸款公司未來的發展方向。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管理層應該明確小額貸款公司是從事信貸業務的特殊企業,可以享受正規金融機構在信貸和經營方面的優惠政策,並適當降低其轉型為村鎮銀行的限制,促進其發展,逐步向村鎮銀行靠攏。同時,要合理引導小貸公司的預期,使其正確處理利益預期與現行制度設計的關系,鼓勵其堅持差異化經營策略,承擔起農村金融市場規則演進和信貸補充的推動者角色,防止其經營中出現異化。第六,強化小額貸款公司可持續發展的風險控制意識和機制。
為了保證商業的可持續性,小額貸款公司必須加強風險防範意識,建立適合自身經營的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壹方面,要逐步建立合理的授權制度、科學的業務限制和監督制度、規範的崗位管理制度。通過合理授權,要求員工在權限內承擔相應的責任和風險,杜絕關系貸、人情貸,降低壞賬率;另壹方面,要建立完善有效的風險補償機制。對於預期損失,可以根據風險成本計算方法,對不同的信用等級規定不同的風險調整率,從而在貸款定價時通過收取風險費進行補償。對於意外損失,可以用自有資本或提取準備金進行補償,可以建立內部風險補償機制。第七,增強小額貸款公司可持續發展的內在動力。
小貸公司必須開源節流,提高經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