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由上市公司股東發行。在壹定期限內,投資者可以按照約定的條件,將其持有的債券換成股東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的發行人是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企業法人。可交換債券的優勢主要體現在:由於債券含有可贖回期權,對公司來說綜合融資成本相對較低。
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上市公司依法發行的,可以在壹定期限內按照約定條件轉換為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人不同於可交換債券。可交換債是上市公司股東,可轉債是上市公司本身。這兩種債券對公司股本的影響不同。可轉換債券導致上市公司總股本擴大,而可交換債券不會影響上市公司總股本。
可續期公司債券:可續期公司債券是永續債券的壹種,其特點是發行人在債券的每個再定價周期結束時都有續期的選擇權,即在債券的每個再定價周期結束時,發行人有權選擇將該債券的期限延長65,438+0個再定價周期,或全額支付該債券。
綠色公司債券:綠色債券是指將收益專門用於滿足規定條件的綠色項目融資或再融資的任何債券工具。適用於節能環保等綠色項目的發行人,審批時可開通綠色通道。
創新創業債券:創新企業債券的發行主體範圍相對較窄,僅包括創新創業公司和風險投資公司。創新創業型公司可以靈活使用募集資金償還有息債務和補充流動資金。創投公司必須將募集資金投入到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的雙創公司股權中。
資產支持債券:ABS是指以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為基礎,通過結構化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作為還款支持和信用增級的業務活動。這裏的基礎資產可以是銀行信用卡還款資金、車貸、房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