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新股是指公司成立後,以增加公司資本或者籌集足夠資本為目的,發行新股。根據公司法,發行新股的公司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之前發行的股票已經全部募集完畢,間隔壹年以上。
2.公司目前三年連續盈利,可以向股東分紅。
3.公司當前三年的財務會計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
4.公司的預期利潤率可以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現在各國對股票發行都有嚴格的法律程序,通過必要的步驟,認真發行股票,以保證新股質量,維護投資者利益和股票發行市場的正常秩序。各國發行新股的法定程序大同小異,明確規定只有通過法定程序發行的股票才是法人股。由於發行的目的和方式不同,股票發行的程序也不同。壹般來說,可以分為兩類:壹類是新成立的股份公司發行新股的程序;另壹個是現有股份公司發行新股的程序。
設立和發行程序。股份公司新設立時發行股票的程序,因設立方式不同而有不同的規定。發起設立的程序主要包括:①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經同意後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設立股份公司。(2)發起人認購全部股份,並按股份繳納全額。③選舉公司董事、監事,組建董事會、監事會。(4)選出的董事、監事應當到政府主管部門辦理設立登記,出具所有必要的文件,並提交政府主管部門審查。經核準後,辦理註冊登記,領取成立證書和營業執照,完成新股發行手續。因為股票發行的設立需要向公眾募集股權,程序比發起設立更復雜。壹般有以下步驟:①發起人獲準註冊,取得獨立法人資格後,訂立公司招股說明書,編制股份要約,上傳的內容和條件各國法律都有明確規定。股票招股說明書主要是讓公眾閱讀,從而了解情況,作為是否認購股票的參考。(二)發起人向主管機關提交募集股份申請書,申請書中除應包括募集股份書的內容外,還應列明所聯系的股票推廣機構的名稱和所在地、開戶銀行的名稱和所在地、公證會計師的證明。(3)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發行許可證後,公司與證券發行機構簽訂委托發售合同,包括推廣發售方式!發行價格、待推廣股份數量、傭金等。4投資者認購。公司或發行人應記下所認購股份的數量、金額、付款方式和地址,然後簽名蓋章。有時為了保證認股人按時繳納股本,需要提前繳納壹定比例的保證金。⑤股票交割。認購後,投資者必須在指定日期繳納股本,才能收到股份。同樣,發行人必須在認購後的指定日期交付股票,然後才能收到股本。這種壹手交完股本,壹手交付股份的活動叫交割。股票將在交貨後的第二天生效。③召開公司成立大會。發起人應當依法召集全體股東召開公司創立大會,聽取發起人對創立全過程的匯報。選舉董事和監事;調查創建過程;修改公司章程;投票決定公司是否成立。⑦設立登記。創立大會表決通過公司成立後,選舉產生的董事、監事應在壹定期限內(如半個月或壹個月)向政府機關申請設立登記並頒發章程;股東名冊;發起人認購;作為股東的非貨幣財產的名稱、種類、數量和價格標準;公司應負擔的設立費用及發起人應得的報酬或特別利益;特別股總額及每股金額;董事和監事名單。經主管機關審查批準,發給設立證書和營業執照,完成新股發行手續。
現有股份公司發行新股的程序壹般包括以下步驟:①制定新股發行方案,說明發行新股的目的,進行可行性分析和前景預測,確定新股發行數量、發行股票種類、發行方式、發行價格等。(2)形成董事會決議。新股發行數量在股東大會授予董事會的權限範圍內的,只需召開董事會會議討論發行方案,並對新股發行相關事宜作出決議。但是,如果新股發行超出了董事會原有發行權限的範圍,就需要召開股東大會,修改原有的公司章程,規定新的增發股數限額,授予董事會增發股票的權限,然後由董事會具體實施。(3)向主管部門提出發行申請並取得同意。(四)向新股發行人發出股票要約並說明有關情況。⑤股份轉讓後凍結股東名冊,停止辦理過戶手續,便於現有股東之間分配新股。⑥簽訂委托推銷或募集合同。⑦向現有股東發出通知或公告。(3)公開發行或股東認購,所有認購人必須填寫認購書。(4)處理零股或虧損股。奇數份額是指根據現有股東的持股比例,少於壹般份額的份額。發行人可以將所有的奇數股集中出售,然後按照股東擁有的份額進行收益分配。失股是指那些擁有新股認購權的股東自願放棄認購權的股份,這類失股的發行人多采用公開發行的方式。⑩到證券管理部登記發行及結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