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獨資
私企最重要的特點就是個人所有制,個人適合各種行業。其法律地位是非獨立法人,個人承擔無限責任,也對企業的債務負責。如果發生法律行為,起訴的對象可以是企業本身,也可以是企業的所有者。需要註意的是,這類企業不能以企業名義擁有不動產。
2、私人合夥(Partnership)
私人合夥公司適合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最多20個合夥人)經營的企業。像個體經營壹樣,合夥企業的所有合夥人都對企業的債務負責。如果發生法律訴訟,起訴的對象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股東。合夥私人公司也不能以公司的名義持有房地產。
3.有限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企業和私人合夥企業很像,但企業組建時至少要有1個普通合夥人和1個有限合夥人,也就是說企業至少需要兩個人。在這樣的企業制度下,普通合夥人必須對企業承擔無限責任,對企業的所有債務負責。但有限合夥人只承擔有限責任,即個人不必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這類企業也不能以公司的名義擁有不動產。
4.有限責任合夥企業。
有限責任合夥是有限合夥的升級版,所以最低合夥人人數為2人。但是,有限責任合夥企業的全體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即個人原因引起的債務關系由個人承擔,不對公司債務負責。從這類企業出發,企業可以自己的名義持有不動產。同時,該類型企業註冊後無需每年更新。
5.公司
新加坡公司是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其所有股東之間只是投資關系,公司董事是企業經營的主要負責人。因為公司是獨立法人,可以獨立承擔法律責任,以公司名義擁有不動產。註冊後不需要更新註冊信息。但對人數有特殊規定(豁免私人公司個人股東少於20人,私人公司股東少於50人,公眾公司50人以上)。
從以上幾點可以看出,新加坡公司的分類更加細致,這也讓很多商家對新加坡公司的分類感到困惑。因此,選擇壹家專業負責的秘書服務商為您提供建議無疑是最佳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