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長期金融功能。在貨幣信用經濟條件下,相當壹部分社會財產必然以貨幣形式出現,對這部分財產的管理必然伴隨著貨幣資金融通的過程。因此,理財的功能必然在壹定程度上表現為金融功能,信托公司作為財產管理機構和中長期金融機構的性質和功能日益雙重化。
3.社會投資功能。通過設立信托業務參與社會投資行為是信托業的重要職能。信托公司開展投資業務是世界上許多國家的通行做法。信托業務的發展和延伸必然伴隨著投資行為的出現。信托業只有享有投資權,有合適的投資方式,其代客理財的功能才能建立在可靠的基礎上。
4.中介服務功能。信托公司作為委托人和受益人之間的中介,提供信任、信息和咨詢服務,協調和處理經濟過程中各方面的各種經濟關系,這是信托業的獨特功能。因此,經濟咨詢、資信調查、投資咨詢和擔保見證應構成信托的獨特業務。
5、服務社會公益的功能。在西方發達國家,辦學基金和慈善機構壹般由信托公司運作。隨著中國經濟的逐步發展,對社會福利的需求也在逐步上升。近年來,扶貧基金和養老基金也可以通過信托來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