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8月,經2000年第壹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兗州政函(2000)245號文和吉林省經貿委588號文批準,公司回購職工持股會持有的3770萬股並註銷。公司股本變更為65,438+020.3萬元。此外,根據吉林省財政廳《關於延邊詩仙白鷺紙業有限公司國有股權變更有關問題的批復》(吉[2000]204號),
將公司113萬股國有股變更為國有法人股,由詩仙造紙廠(現已改制為吉林詩仙紙業有限公司)持有。根據2006年10月20日延邊涼水煤業有限公司(原延邊涼水煤礦)與吉林市石縣紙業有限公司(原石縣造紙廠)簽訂的股份轉讓協議,延邊涼水煤業有限公司(原延邊涼水煤礦)轉讓其法人股300萬股。根據本協議及《吉林省財政廳關於延邊詩仙白鷺紙業有限公司國有股權轉讓的批復》(吉財企二[2006 54 38+0]2366號),同意吉林詩仙紙業有限公司(原詩仙造紙廠)將其持有的國有法人股4740萬股轉讓給中國信達資產經營公司。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媜證監發字[2003]94號文批準,公司於2003年8月20日以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的方式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5000萬股。2007年3月,公司完成股權分置改革,根據200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總股本由170.3萬股增加至410.6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