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忠投資”網絡平臺以向投資者支付20%左右的年化收益率和額外獎勵為誘餌,向不特定公眾募集資金。募集資金未進入公司賬戶,全部由周輝控制和支配。除了壹部分用於歸還投資人應得的本金和收益,其余主要用於購買房產、高檔車輛、珠寶等。
這些資產大多登記在周輝名下或由周輝個人使用。自2011年5月至案發,周輝通過“鮑忠投資”網絡平臺在全國範圍內向不特定對象非法集資共計1586筆,共計6543.8+0.3億元,除支付本金及收益返還6965.438億元外,尚有3.56億元無法返還。
2015年8月4日,浙江省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壹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周輝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50萬元。繼續追繳違法所得,退還所有集資參與人。
擴展數據:
識別和預防新的傳銷活動的措施
(1)首先要了解新型網絡傳銷的慣用手法。如果看到資本動作、消費返利、愛心互助、原始股、虛擬貨幣、動態收益、靜態收益、推薦獎、舉報獎、感動獎,就要警惕了。
(2)二是判斷高收入來源是否合理。不要被高收益迷惑,保持清醒的頭腦,理性判斷。
(3)第三,遇到收入門費用和下線需要高度警惕。本質上,傳銷是壹種從線下瓜分投資的圈錢遊戲。想獲得傳銷資格,就得交入門費,想獲得收益,就得吸引人加入。
如何防止人民網-P2P跑路和“原始股”成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