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風險:
1.根據投資風險產生的原因,分為自然風險、社會風險、經濟風險和技術風險。
(1)自然風險。指自然因素的不規則變化給投資者帶來的風險,如地震、洪水、臺風等。
(2)社會風險。指不可預測的個人或群體行為給投資者帶來的風險,如欺詐、盜竊、失職等。
(3)經濟風險。指投資活動中因經營不善或市場因素變化而導致的風險,包括經營風險、價格風險、利率風險和通貨膨脹風險。經濟風險是市場的必然產物和固有現象,因此是投資風險管理的核心問題。
(4)技術風險。指由於技術設計和管理不善而導致的風險,如系統故障、工程質量不合格或環境汙染等。
2.根據投資風險的性質,分為純風險和投機風險。
(1)純風險。指的是不能帶來盈利機會,獲得收益的風險。純風險只有兩種可能的後果:虧損或不虧損。純風險造成的損失是絕對的,壹般與自然力的破壞或人類行為失誤有關。
(2)投機風險。它指的是可能帶來機會和利益的風險,但也隱含著威脅和損失。投機風險有三種可能的後果:虧損、不虧損和盈利。如果投機風險使活動主體遭受損失,整個社會不壹定遭受損失;相反,其他人可能會從中受益。
3.根據投資風險的範圍,分為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
(1)系統風險。指戰爭、通貨膨脹、經濟衰退等影響所有公司的因素導致的風險。系統性風險涉及所有的投資對象,不能通過分散投資來分散,因此也稱為未分割風險或市場風險。比如,壹個企業想通過購買股票的方式投資另壹個企業,無論購買哪家公司,都要承擔市場風險,因為在經濟衰退時期,各種股票的價格都會有不同程度的下跌。
(2)非系統性風險。指個別公司發生的獨特事件所導致的風險,如罷工、新產品開發失敗、未能贏得重要合同、訴訟失敗等。這種事件是隨機發生的,所以可以通過分散投資來分散,即壹家公司的不利事件可以被其他公司的有利事件抵消。通俗地說,“雞蛋分在不同籃子裏的風險比分在壹個籃子裏的風險小得多”,所以非系統性風險也叫可分散風險或公司特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