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將其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個人獨資企業和有限公司有什麽區別?
個人獨資企業與有限公司的區別;
1.投資人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只有壹個投資人,即自然人。責任由獨資企業承擔。
2.法律形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定民事主體,個人獨資企業不是。
3.設立條件不同:有限公司的出資不得低於註冊成本的30%,而個人獨資企業對出資未作任何強制性規定。
4.納稅規定不同:有限責任公司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5.投資者承擔的責任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而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以其個人資產對公司承擔無限責任。
6.財務會計要求不同:有限公司應當在每年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個人獨資企業只需依法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無需經過會計師事務所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