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連續不斷的社會中,各種章程頻繁出現,章程是壹個根本的規則體系。什麽樣的章程才有效?以下是運輸公司的章程樣本,希望對妳有幫助。
運輸公司章程1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維護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規範公司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本公司為法人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條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對公司、股東、執行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五條本章程與法律、法規、規章不壹致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地址
第六條公司名稱:天津新索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七條公司地址:寧河縣蘆臺鎮商業路南段西側幸福商業廣場集中辦公區A -404。
第三章公司經營範圍
第八條公司經營範圍:普通貨運。
第九條公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公司註冊資本
第十條公司註冊資本(即實收資本)為人民幣20萬元,由股份組成。
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立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作為出資的,應當進行評估,並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繳納出資後,應當由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第十壹條公司可以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或減少應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五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二條執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東委派。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
第六章股東
第十三條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壹)從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的稅後利潤中分紅;
(二)監督公司的經營活動,提出建議或質詢;
(三)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查閱、復制公司章程、有關決議或者決定、財務會計報告;
(四)公司終止後,依法分配公司剩余財產;
(5)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股東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壹)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二)足額繳納出資;
(三)保證公司資本的獨立、真實和充足;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壹)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聘任或者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執行董事、監事,決定執行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股東依職權作出上述決議時,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由股東簽名後置備於公司。第十六條股東可以依法轉讓其股權。股東依法轉讓其部分股權的,應當變更公司形式。
第七章執行董事、經理和監事
第十七條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壹名執行董事,由股東委派或更換。執行董事任期三年。執行董事任期屆滿,經股東委派,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壹)向股東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的決議或者決定。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分立、合並、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公司設經理,由股東委派。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壹)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或執行董事的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計劃;
(三)制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則;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股東或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權力。
第二十條公司設監事壹名。監事的任期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可以通過委派或者選舉方式連選連任。
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壹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壹)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定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向股東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壹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八章公司財務與會計
第二十二條公司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
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在每壹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二十三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不得提取。
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前,應當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決定,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剩余的稅後利潤由股東提取。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四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解散:
(壹)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決定解散。
(三)公司因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責令關閉或者撤銷;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條的規定解散。
有前款第(壹)項情形的,公司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存續。
第二十五條公司因前條第(壹)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成立清算組,依法進行清算;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二十六條清算組由股東及其職工組成,依照《公司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行使職權,承擔義務。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所稱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第二十八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為準。
第二十九條公司營業期限:長期,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公司成立。
第三十條公司根據需要或者因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化而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將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報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三十壹條本章程壹式三份,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壹份。
運輸公司章程2壹、安全生產操作規範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作規範,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道路運輸駕駛員必須做到“八不”。即:“嚴禁超載、超速、超車、帶病駕駛、情緒駕駛、急躁駕駛、冒險駕駛、酒後駕駛”。確保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安全,做到“壹慢、二看、三通過”。
4、不得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運輸的貨物,應按規定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後方可運輸。
5.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物資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和散落。
9、無違章操作,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遵紀守法,執行各級交通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安全生產學習,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是安全生產第壹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3、聘用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責任明確,責任分明,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保障安全生產事業發展。
5.事故處理實行“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處理好;整改措施不落實;不要放過這壹課。
6.建立運營車輛維護檢修制度,督促車輛按時進行綜合性能檢測和二級維護,確保車輛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壹次全面的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況,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和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情況,並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後的準備和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開車。
3.裝載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和證書。
5、檢查司機是否帶病或疲勞駕駛,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按制度獎懲。
四、員工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交通安全管理相關規章制度,安全駕駛。並應遵守公司的其他相關規章制度。
二、司機必須與公司簽訂聘書,聘用條件是:
1,必須持有合法駕駛證;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
4.公司組織面試,理論和機械知識考核,通過道路駕駛技術考試。
四、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制度
為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必須:
1.按時整改落實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
2、每月至少開展壹次全面的安全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並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應定期體檢和心理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排除隱患。
5、裝載貨物時,必須檢查超載和危險品等。,確認無誤後方可開車。
6.不定期檢查司機和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過檢測、二級維護後,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出車。
8.定期檢查和糾正車輛和辦公室的消防設備、電路和車輛部件。
9.對不及時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嚴格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10,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壹反三,組織研究討論新技術應用。
五、安全會議制度
1.安全領導小組每月召開壹次會議,司機每月集中進行兩次安全學習。
2.安全領導小組會議由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召集,駕駛員安全學習由安全部召集。
3.所有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和司機必須參加安全會議,無特殊情況。
4、實行安全學習簽到制度。我必須簽到。別人簽到,每次罰款20元。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及司機無故缺席,壹次扣20元。
5.年底會根據參加學習的情況給予獎勵,並作為年底評選安全先進個人的條件之壹。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我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乘客和托運人提供安全、及時、方便、舒適的運輸服務。
2.司機要愛惜公司的車輛,平時註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部件。每個月至少花半天時間對自己駕駛的車輛進行檢修,保證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發動機的清潔)。當司機發現車輛出現故障時,他應該立即修理。不會維修的,應立即向管理人員報告,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資金等。).未經批準,車輛不準送廠維修。
3.駕駛員應經常檢查所駕駛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確保證件齊全後方可駕駛。行駛裏程超過四小時的,應當配備兩名駕駛員,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四小時。
4.公司將不定期地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及考試。考試不及格的人不準上車。
運輸公司章程3壹、貨運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和獎懲制度
(1)車輛由公司指定人員管理。公司將根據司機的年度工作表現,綜合考慮司機的產值、安全駕駛、維護成本、服務態度、客戶意見等因素,對表現好的司機給予獎勵,對表現差的司機按照公司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2)車輛駕駛員由公司指定專用。其他人員未經批準不準開車。汽車駕駛人不得將汽車借給他人或其他單位使用。如違反200元,後果由司機本人承擔。
(3)車輛未經批準不準離開指定停車場,包括不準開車回家和私自辦私事。任務完成後,車輛應及時駛回指定停車場,不準啟動發動機睡覺和在車上卸貨。如發現以上情況,首次扣100元罰款並追究責任,屢犯者嚴懲不貸。
(4)進出碼頭的車輛必須遵守碼頭的有關紀律和規定,限速20km/h,如在工廠裝卸,必須遵守工廠的有關紀律和規定或駕駛指令。第壹次違反的,追究責任,罰款並書面書面通報批評,屢犯者從重處罰。
(5)駕駛員應每天(上午8: 30)準時上班,特殊情況除外(如當日零點後取車),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或早退。提前請假通知管理層,批準後休息。否則,上報公司從嚴處理。
(6)司機不得向車主索要小費、餐費、住宿費等。,並不得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否則上報公司處理,送公安部門。
(7)司機在執行運輸任務時,遇有外遇或不幸事故,必須立即通知公司領導或公司管理人員。
(8)駕駛員必須如實申報報銷過橋過路費,不得弄虛作假或虛開收據。如有發現,核實後要從嚴處理。
(9)司機文明禮貌對待貨物,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10)將儲物櫃留在公司停車場但未及時卸下的司機,首次罰款100元,屢犯者重罰。
(11)裝卸完畢返回但未向理貨部門申報直接卸箱的駕駛員,首次罰款100元,屢犯者重罰。
(12)駕駛員將拖車或掛車留在廠內未及時拖回的,首次罰款100元,屢犯者從重處罰。
(13)發現拖車板或拖車架需要修理但故意不及時修理的,將處以100元的第壹次罰款,屢犯者將受到重罰。
(14)公司經理要求司機在規定時間內調整拖車或托盤,但司機故意不及時調整的,第壹次罰款100元。屢教不改者將受到嚴懲。
(15)運輸途中私自帶他人上車者,首次罰款50元,屢犯者從重處罰。
(16)晚上早睡會罰款50元,屢犯者重罰。
(17)上班時間穿拖鞋或不穿外套的司機,首次罰款50元,屢犯者重罰。
(18)在碼頭運輸和裝櫃過程中如有特殊情況,如車輛需要維修或裝櫃時間過長,但沒有及時反映,給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第壹次罰款50元,屢犯重罰。
(19)管理人員在緊急情況下呼叫司機,司機有意停止呼叫,每次罰款50元。
(20)在目的地裝卸貨物時未觀察櫃體損壞情況,未及時要求客戶簽收,給公司造成不必要損失的,首次罰款50元,屢犯者重罰。
(21)凡在工廠卸貨時未要求工廠裝卸工蓋好帆布和清理櫃子的,每次罰款50元。
(22)公司要求稱重而未稱重的司機,每次罰款50元。
(23)故意不及時歸還散裝工具,每次罰款50元,丟失的隨車工具按工具購買單價賠償。
二、安全駕駛系統
(1)駕駛員壹定要積極參加安全學習會,進壹步落實各項交通安全措施,強化安全駕駛意識。
(2)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發布的各項規定,嚴格按照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人。
(3)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做超速、搶道等違法駕駛行為。
(4)司機工作時間不準飲酒,嚴禁酒後駕車,開車時註意力要集中,開車時不得推我和做其他小動作。
(5)因貨物或車輛原因造成的違章罰款(如證件不全、車輛故障、超重、貨物高度、長度、寬度等)公司將全額上報。).
(6)駕駛員個人造成違章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司報銷60%,其他情形不予報銷。
1,進入導向車道後,不按指定方向行駛。
2.在禁行時間開車上路。
3.未按規定會車、倒車或掉頭的。
4、違反交通信號。
5.違反交通標誌和標線。
6.在禁止停車的地方停放車輛。
7、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
(7)在運輸運營過程中,公司將根據司機全年的實際表現設立安全駕駛獎,並在年底給予壹次性獎勵作為鼓勵。
獎勵方式:
1.全年無交通事故,服務態度好,能與公司節省維修費用,工作積極的司機,獎勵1000元,包括對方負全責的事故和公司處理的證件不全、超重、高、長、寬貨物違章罰款。
2.全年輕微事故損失200元以下的駕駛員獎勵300元。
3.全年因輕微事故損失500元以下的駕駛員獎勵100元。
(8)在運輸過程中或在目的地裝卸貨物過程中,如果司機不負責任,造成事故和貨物損失,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公司將根據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程度扣除違約金。
罰款扣除方法:
1.公司每起事故損失駕駛員不足500人的,對負有責任的駕駛員處以經濟損失5%的罰款,負同等責任的駕駛員處以經濟損失10%的罰款,負主要責任的駕駛員處以經濟損失15%的罰款,負全責的駕駛員處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2.每起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駕駛員第二次罰款100元,同等責任罰款150元,主要責任罰款200元,全部責任罰款300元。
3.每次事故造成公司損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第二次罰款200元,同等責任罰款300元,主要責任罰款400元,全責罰款500元。
4.每次事故造成公司損失5000元以上不滿50000元的,第二次罰款500元,同等責任1000元,主要責任20xx元,全部責任3000元。
5.每起事故公司損失超過5萬元的,司機負次要責任罰款5000元,負同等責任罰款1萬元,負主要責任罰款1.5萬元,負全部責任罰款2萬元。
6、酒後駕車發生事故,司機應承擔全部責任。
7、如有私開封或盜竊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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