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納稅人提供的運輸服務,增值稅稅率為11%。
2.小規模納稅人提供的運輸服務,增值稅稅率為3%。
運輸服務稅率壹般為11%,可運輸食用鹽、圖書、報紙、雜誌、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飼料、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化肥、農藥、農機、農膜、天然氣、二甲醚、沼氣等物品。
運輸行業增值稅的好處:
1,對經濟活動有很強的適應性。由於增值稅適用了稅收抵扣制度,允許納稅人在購買商品和服務時抵扣已繳納的增值稅,避免了階梯式征稅帶來的重復征稅的弊端,使相同商品或服務的稅負壹致。這種壹致性首先表現在,無論納稅人生產、經營或組織的差異如何,同壹商品或服務的最終稅負是相同的。其次,同樣的商品和服務,無論納稅人的經營活動構成如何,最終稅負都是壹樣的。換句話說,增值稅的征稅結果不會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和消費者的消費選擇產生影響,是中性的。正是這種中性特征,使得增值稅對經濟活動的適應性更強。
2.收入彈性好。稅收收入彈性是指稅收收入的增減與經濟發展之間的內在聯系。壹個稅種的稅收彈性取決於稅收對經濟的適應性以及收入規模與國民收入的關系。增值稅不僅對經濟活動有很強的適應性,而且與同期國民收入規模有相對穩定的比例關系。由於實行增值稅扣稅制度,就壹項商品或服務而言,各環節征收的增值稅之和等於其進入消費領域的價格乘以適用的增值稅稅率;
3.它有利於國內商品和服務公平參與國際競爭。由於增值稅的稅率反映了壹種商品或服務的最終稅負水平,對出口商品和服務實行零稅率可以使出口商品或服務完全免稅進入國際市場。即使進口國根據本國稅收法規對進口商品或服務征稅,征稅後的稅負也不會高於進口國同類商品或服務的稅負。同樣,進口貨物或者服務按照我國同類貨物或者服務的稅率征稅後,進口貨物或者服務的稅負與國內貨物或者服務的稅負壹致,有利於在稅收待遇壹致的前提下,實現國內貨物和服務的公平競爭。
綜上所述,運輸費用屬於銷售費用的核算科目;采購商品時,支付運輸費用屬於存貨或原材料的會計科目。如果銷售的貨物是免稅的增值稅稅目,簡單的計稅方法等。,不能產生銷項稅,支付的運費即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能從進項稅中抵扣。
法律依據:
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
增值稅率:
1.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
除本條第2、4、5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2.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和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糧食、食用植物油、食用鹽等農產品;居民自來水、供暖、空調、熱水、煤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煤制品;圖書、報紙、雜誌、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3、納稅人銷售勞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1、2、5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6%;納稅人零稅率出口貨物;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